他对我有意思,可是重新见面以来的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刚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过,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那么纯粹地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那样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那个天真得冒傻气的小姑娘了。
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周遭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伴一起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个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到我这里来,周末帮我做饭,水电费我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同意了。
后来我发现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超市买菜的时候,他总是会抢着付帐,连带着我那一大堆零食。
后来我自觉地不买零食了,他却已经记住我爱吃的东西,就算我不拿,他也会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里。
于是我只好努力钻研菜谱,用更好的食物来回报他。
逛超市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陈奕迅用低沉而悲伤的腔调唱着: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突然停住脚步,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了?”杨云开问。
“哦,没什么,”我揉了揉鼻尖,“这首歌挺好听的。”
其实我想说,这是什么烂歌啊,唱得这么悲,让人听着就想哭。
没想到过了几天,杨云开回来的时候竟然送给我一张CD,是陈奕迅的《认了吧》。
我有些奇怪地说:“这是陈奕迅好久以前的专辑了吧,你送我干什么?”
他微微有些尴尬。我将CD翻过来,突然发现里面原来就有之前那首歌。
《好久不见》。
“我以为你喜欢听,”他说,“路过音像店,就买了一张。”
我明白了,笑了笑,说:“谢谢啦。”
“不用跟我说谢谢。”他摸了摸我的头。
我飞快地眨着眼睛,想让快要流下的眼泪退回去。这个动作又让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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