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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苏鹤行有心,他一箭射穿的就不是臂膀,而是她心脏了。

“你又知道我不是射偏?”苏鹤行声色浅淡,完全听不出心意究竟如何。

“不是的!您百步穿杨!常年练弓之人怎么会无法分清手臂和心脏的位置呢。”岁岁小手攥紧,她神色很是认真的努力分辩。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在替自己做解释呢!

“你又知道本座百步穿杨,常年练弓了?”苏鹤行确实被天奴勾起了一丝兴味,她和他相处的日子其实很短暂,她究竟是哪里来的自信敢说了解呢?

岁岁平息了一下气喘,眸子宛若星辰般亮眼。“您的左手第三根指节和拇指下方有薄茧,那种茧只有常年练弓之人才会有。您的角弓那天我在庄子里拿过,弓腰位置的牛皮握手是新制的,但那牛皮长筋却是旧的。这也足以证明您常握弓,所以才弄坏旧的牛皮握手换了新的!”

又大又黑的眸子越来越亮,岁岁还有点语无伦次。“您的角弓腰的位置指印明晰,说明您每次都只握那一个角度。一个弓手每次都只握一个角度不做其他调整,说明他的准头已经无可挑剔不是吗!”

苏鹤行尊贵无比的俊俏面容,无声挂上了一抹淡然笑意。“说的着三不着两,不过话糙理不糙。”他的这句回答已从侧面印证了她的猜测。这天奴的观察力比他想象的还要敏锐。他确实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她的命,一则她是他的恩人,二则……她还是他的女人。

这个笑容让岁岁看得发了怔,忽然通红了脸。一边装作无意的瞥了眼苏鹤行,又不自主的傻笑起来。

岁岁其实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一个笑容,足以让她幸福很久。而苏鹤行近一年半的不闻不问,被她选择性的遗忘了。

一个傻子一个聪明人。从一开始,岁岁就已经输的一败涂地,并且她甘之如饴。

一眨眼,岁岁已经在司命府养了三个多月的伤。每天都跟做梦似的,主人隔十天半个月还会抽空过来看一眼坐一坐。如水的补品和贵重药材调养着岁岁,她的身子骨渐渐养好,甚至比之前还要更强壮。

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自打她伤口愈合后,她每天都在猜自己到底哪天会被送走。

这时她还不知道苏鹤行已经默许了自己留在他身边,也根本就没留意过这段时间府里的下人对她的态度全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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