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了。”
这个时候有护士进来换水了,程霄主动的退开。
晚上的时候,他们就开车回来,程霄一路上的话都很少,叮嘱林芷初照顾好自己,觉得不放心,还上楼给她煮了粥。
林芷初知道程霄的厨艺也是很有限,但他今天煮的瘦肉粥倒是意外的好吃,她连吃了两碗。
程霄见她吃完了,才和她谈事:“沈嘉瑜的婚礼不用担心,我可以应付。”
林芷初眼睛随即亮了,深吸一口气,感觉落下一块心头大石。
“但是我需要一个女搭档。”程霄补上一句。
“有的有的,我都给你找好了!对方很有经验,你别紧张,绝对可以救你的场。”林芷初说。
“我用得着她救?”程霄自信得有些过分,“不用了,我不要她。”
林芷初皱眉,不得不提醒他,“程医生,你已经十年没做过主持人了你知道吗?你以为自己还是十年前那个少年?”
“我不是吗?”程霄瞥她一眼,“我不要别人做搭档,我要你做搭档。”补上一句,“你来帮我,说不好的我给你救场。”
呦呵。
林芷初微微眯眼,看着程霄的脸在暗黄灯泡下的笼罩之下轮廓分明,他一如既往的五官立体轮廓分明,倒仍旧是十年前她初见的那个少年模样,也仍旧那么自信,自信得过了头。
都十年没碰过话筒了,还想救别人的急,自己不犯错就已经是万幸了吧?
林芷初用一种“你在给我开玩笑”得眼神看他。
但是程霄很明显下定了决心,“你答应不答应?”下一句就是威胁,“不答应就不干了吧,反正我也没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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