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姆的认知中,灰毛鼠和织梦兔差不多,都是肉少骨头多的小型动物,没什么吃头。
它摸出来好几只,都是体型较小的织梦兔,身上的肉还不到十斤。
果冻团子透明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一丝失望,正准备把兔子塞回去。
“那个……”
人类幼崽露出温和无害的声音。
“兔子可以。”
“haaa。”人类好奇怪。
小史想不通,为什么灰毛鼠不行,织梦兔就可以。
它没有继续思考。
史莱姆没有脑子,理应不具备思考能力,都怪喻以笙天天使用自己的身体思考,害得小史快要进化出脑子了。
那可太糟糕啦!
要知道,无论什么动作,脑子都是致命弱点,被咬一口就会死掉。
小史才不想给自己进化出一个弱点呢!
“haaa~”快吃吧~
果冻团子如法炮制,把织梦兔变成新鲜刺身,然后推到人类幼崽面前,期待地叫了一声。
哪知道,人类比自己想象中更加难饲养。
喻以笙看着生肉,依然没有进食的意思,反而在周围到处寻找什么。
也许有些人类可以接受兔肉刺身。
但喻以笙之前是中国人,肠胃只能接受熟食,七分熟的牛排都会让他闹肚子。
“ha?”
果冻团子蹦跶到喻以笙身边,声音充满快要到忍耐极限的疑惑。
“肉太生了,我想把他烤一下。”
“汪呜?”
生活在晨昏带的肉食动物,吃东西只有一种方式:生吞。
它们活了这么久,也不知道‘烤一下’是什么意思。
喻以笙想了想,举起两只手在头顶,模仿炎龙犄角,仰起脸做了个吹气的动作。
小史去过永昼区。
炎龙只要这样吹气,嘴里就会冒出火焰。
“haaa!”
果冻团子听明白了,却非常为难。
他知道喻以笙想要火,可晨昏带湿度大,地底没有火山分布。
如今正值凉爽的季节,哪里能找到火?
难道让自己去一趟永昼区,把火焰带回来?
就算用最快速度,来回也要好几个月,人类幼崽早就饿得物理超度了。
它和九尾狐兀自疑惑。
喻以笙知道自己事情很多,绝对是兽遇到最不好饲养的幼崽,所以这次没打算麻烦它。
按照太阳运动的轨迹,喻以笙找到一些木棍、木板、和几乎没有水分的干草。
他把容易点燃的干草铺在木板上,然后把木棍尖锐的一段抵住目光,两只手握住用力搓。
这是喻以笙第一次尝试取火,本以为空气湿度这么大,点燃应该不太容易。
好在这个地方在温泉附近,会随风飘来容易点燃的气体或者物质。
摩擦了三分钟左右,喻以笙看到小小的火花出现,连忙用力多摩擦几下,让火花点燃旁边的干草。
点火过程太脆弱了。
仅仅只持续了几分钟,喻以笙手掌心磨红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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