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八岁那年夏天,她遇见了顾承熙。那段日子,是她这辈子唯一一段,真正快乐的童年。
每天放学,她会跑去巷口的老榕树下等他。他会把红豆冰棒掰成两半,把大的那半给她。
暴雨天,她爸妈又为了抚养权吵架,双方都不想把她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她翻墙跑出去,淋成落汤鸡,他把她拉进家里,塞进衣柜,把外套盖在她头上,陪她坐了一整夜。
他说:「我长大要盖一栋超大的房子,把妳藏起来,谁也找不到。」
她勾他小指:「拉勾。」
他说:「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那年,她第一次觉得,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人,会把她当成全世界。
可九岁那年,顾承熙跟着妈妈去了美国。他走的那天,她甚至不知道。
只留下一张字条:
「宛溪,我会回来的。」
字条被她藏在枕头底下,藏了十几年。
光走了。黑暗回来了。剩下的日子,她学会了把钱换成礼物寄给自己,学会了在半夜把门反锁,学会了用疼痛证明自己还活着,也学会了在极端的快感里,短暂忘记自己是被全世界丢掉的那个孩子。
她把成绩维持在前三名,把笑容练得完美无缺,因为她怕,万一连「乖」都做不到,
就真的什麽都不剩了。
她缺的从来不是钱,而是一句:「宛溪,妳很重要。」
直到二十岁,三个男人用三种方式,把这句话,说进了她的骨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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