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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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晓在地球牵挂不多,孤儿院的白胡子老院长算一个,再一个就是军校时把他当亲儿子一样疼爱罗教官了。老院长,路晓其实并不怎么担心,老院长的儿子女儿都很孝顺,路晓上军校那年,老院长就退休了,被大儿子接去颐养天年,路晓被军部踢到rb联合军驻地的时候,还和老院长通过话,知道老院长身体很好,路晓也就安心了。倒是罗教官,本就无儿无女的,又因为性子古怪的关系,没什么朋友,难得的是,路晓和他倒是很谈得来,四年军校生涯,几乎每个假期路晓都是在罗教官那座充满了岁月痕迹的老房子里度过的。

路晓坐上虫族星舰来帝国之前,还特地打通讯给罗教官,不巧的是,当时罗教官带着学生做野外生存训练去了,路晓没有联系上罗教官,最后只能拜托宫胜帮忙照看一下罗教官了。所以,宫胜打来通讯的时候,路晓心下不由一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罗教官出事了?

很多时候,真的是好的不灵坏的灵,星际远距离实时通讯的费用,对于地球军来说,还是相当奢侈的,宫胜即使家中有几分势力,却也不可能和路晓说太久,只能简单的告诉路晓,罗教官快不行了,临终前想要见路晓一面。

路晓和罗教官虽然只相处了四年,但是一老一小感情却很深,得知罗教官性命垂危,路晓哪里还坐的住啊,挂断宫胜的通讯后,就直接拨通了菲尔斯的光脑。

菲尔斯最近比较忙,已经有快有两星期没和路晓见面了,突然接到路晓的通讯,还以为是路晓想他了,没想到路晓却要求回地球。

路晓的日子向来过的很糙,以至于到现在,他还不知道他的存在,之于帝国意味着什么。路晓平时出门,霍弗让他带上几名护卫他都嫌麻烦,却不知道暗地里,有多少虫在保护着他。以路晓如今的国宝级身份,菲尔斯不用问都知道,自家雌父和雄父如何会同意路晓去地球呢,但是,路晓毕竟是他认定的雄主,雄主第一次开口求他办事,菲尔斯怎么舍得让路晓失望呢。所以,菲尔斯考虑再三,最终告诉路晓:好,我会安排。

最终,菲尔斯和虫皇、虫帝磨了老半天,才以订婚为筹码,让帝国最尊贵的两只虫子松了口。等菲尔斯把消息传达给路晓,路晓倒是一点也没为菲尔斯的自作主张而生气,路晓虽然是个孤儿,但他本身是一只很有责任感的雄虫,既然都和菲尔斯酱酱又酿酿了,在他心中,菲尔斯就是他认定的老婆人选了,只不过因为他还没成年的关系,两虫还没办法正大光明的举行婚礼罢了。如果订婚能让菲尔斯感觉更有安全感的话,路晓一点也不介意去做。

是的,不论菲尔斯表现的如何随意,路晓还是从菲尔斯的字里行间,听出了菲尔斯自以为隐藏的很好的小不安。所以,路晓才会答应的如此干脆。

不提路晓ss级雄虫的身份,菲尔斯身为帝国二皇子,订婚典礼自然马虎不得,而罗教官那里又等不了太久,于是,路晓和菲尔斯一合计,决定订婚典礼还是等到从地球回来以后再举办。

从虫族帝国到地球,乘坐帝国性能最好的星舰,也需要半个月时间,如果路上不幸再遇上点麻烦,一二个月也不是不可能。路晓这趟回娘家之旅,并不是太顺利,星盗、星尘暴都给赶上了,如果不是菲尔斯宇宙航行的经验丰富的话,他们可能一个月都未必赶得到地球。幸运的是,最终,路晓还是在一个月后再度踏上了地球的土地。

星舰开到银河系的时候,路晓总算拨通了宫胜的通讯,得知罗教官的情况越来越糟糕,一下星舰,路晓就迫不及待的直奔医院而去。至于菲尔斯,他虽然也很想跟路晓一道去,无奈,这一次,他们是打着友好访问的旗号来的,否则地球方面哪敢放虫族星舰过来啊,所以,菲尔斯不得不留下来和地球的领袖们虚与委蛇,不开森!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时间:

第019章

罗教官孤家寡人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然也不会有太多存款,也就路晓上军校那四年,罗教官还有点存款意识,等到路晓一毕业,没了牵挂的罗教官又恢复了今朝有酒今醉的生活。所以,当路晓发现,罗教官居然住在条件最好的单人病房的时候,他就知道一定是宫胜出了力,心下对宫胜自是一番感激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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