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不下手直接抢全是看在他的面子上。
一路上,她唯一对吴森煜说的话就只剩下了“别咬”,“别拔它毛”,“不许挖它眼睛”,诸如此类。
看来沈何启是暂时无法和吴森煜和平相处了,昔日如胶似漆的忘年交恩断义绝,所以即便麻烦,金铮还是果断答应了金锦给她送儿子。
车到思南路,金铮让沈何启先去一旁的餐厅点餐等候,沈何启最后一次哄骗吴森煜还她狗无果,陷入纠结,一面是不愿意走来回半小时的路程,另一面却又不放心她的玩偶,一脸的欲言又止。
她在想什么,金铮心里跟明镜似的,凉凉的视线扫过她:“说了帮你拿回来就帮你拿回来,我什么时候对你食言过。”
“很多次。”
金铮绝不接受这种毫无根据的污蔑:“比如?”
“比如你说再做一次的时候。”
“……”简直是不可理喻,金铮抱起吴森煜就走。
其实小孩忘性大,过不了多久就会转移注意力,但是沈何启太急于求成了,她不是威逼利诱企图把狗骗(抢)回来,就是管着吴森煜不让他对狗动手动脚,等于一直在提醒吴森煜这个玩偶的存在,弄的人孩子想忘都忘不掉。
吴森煜依依不舍眼含泪花的道别只惹来沈何启幽怨的一瞥,没有搭腔。反正一个是男朋友一个是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她用不着伪装,放心大胆释放天性。
金铮抱着吴森煜,老生常谈教育吴森煜:“阿煜,她是舅妈,你不可以叫她启启,没礼貌。”
吴森煜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他,似懂非懂。
“舅——妈——”金铮教他。
换来一声含糊不清的学样。
“嗯。”金铮点头,“舅妈,下次看到她就这么叫她,知道吗?”
越临近A江公园就越是热闹,络绎不绝的市民从四面八方赶来,正值初夏,大家都是清凉又随意的装扮,这座繁忙的城市在夜幕下似乎温柔不少,给了人们喘息的空间。路边汽车红色的尾灯密密麻麻,连成线,朝远处无止尽地延伸开去。举目眺望可以看到音乐喷泉的场地亮着预热的彩灯,多道光束直冲云霄,缓缓移动,时不时变换着绚丽的色彩,而观众台上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
吴森煜难得看到这么多人,兴奋地挥舞着莲藕般的手臂,蹬着两腿坚持要下地自己走。
拗不过他,金铮将他放下来,不过实在人多,金铮不敢掉以轻心,视线始终不离左右,拉着他的手阻止他乱跑撒野。
前头有个人在自行车后座摆了个小摊,卖一些会发亮的小玩意,发箍、气球、橡胶球,小贩手里甩着一个一截细长的小棍,同样是会发亮的。
吴森煜眼睛都直了,试图拉着金铮走快点:“舅舅,舅舅。”
“好好好,给你买。”孩子天性的模样令金铮笑起来,迁就外甥对新鲜玩意急切的心,将步子迈大了些,也正好,买了新玩具可以把沈何启的玩偶更顺利地从吴森煜手里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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