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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自以为是的人,他们本也应该独自一人保持住自身的娇贵与聪明。

  但他们偏偏是天作之合。

  他们没有觉得程耀可能不结婚的打算有什么不对,他们只会说:“这就是我们的儿子。”

  像极了,一样的自以为是。

  这样其实也不错,爸妈是爱他的。

  但程耀觉得这样的爱只是那么一层关系在,他想要更加真实的,没那么奇怪的爱。

  他选择搬出家,去过自己的小日子,去找自己的缘分又或者等缘分送上门来。

  搬出去那天是傍晚。他沿着公路散步,远处缀着管家和佣人。他逐渐一个人走远,看天边的晚霞融为一片又一片瑰丽的亮色,他伸出手,风就像滑滑梯一样滑到了他的手里。

  就像握住了另一个人的手。

  他想象一个人在自己身边,和自己走走停停,回到家里去。

  他又拔了公路旁边的一簇野草,摘了公路旁的一朵野花。

  他在想:我可以给未来的爱人很多东西,那个人想要的富贵荣华都给出去。我自己就留下这簇野草,这朵野花。

  哦当时他还是一个文艺青年,满脑子的人文花草。

  后来程耀以为自己也许会孤独到老,做一个特立独行的单身富二代。

  就像王小波的猪一样,活出属于猪的骄傲与不羁来。

  但他的缘分,到了。

  两个缘分,朋友的,爱情的,也分不清是先脚后脚到的,还是齐齐踏在程耀心上。

  居然在一个逗比身上。

  万物纷繁,一舟以盖之。

  该心动的时候就心动,该沉沦的时候就沉沦。但也有该心动的时候忽然被他的骚话逗乐的。

  那其实也就更心动了。

  程耀喜欢那样的感觉。

  他在李柏舟身边时与在其他人身边其实是不同的,起码不会说骚话。

  也许是家里有两个自我的父母的关系,程耀比起其他傲慢的二代,为他人考虑这件事能做得更得心应手些。

  而他自身的骄傲也在告诉他:我喜欢的人,当然值得更好的,最好的,好到极点的。

  毕竟是我喜欢的人。

  程耀不喜欢的东西很多,比如不喜欢待在人群里,不如不喜欢炫耀与被当成炫耀。不喜欢的东西越多,他越是一个优雅从容的人。

  而他喜欢的却也很少。

  跑车什么的不算,那只是能买就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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