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是属于时下流行的美人,瓜子脸,大眼睛,化着淡妆,一身黑色的紧身衣,姣好的身材显露无疑,一脸亲切的笑容:这是一个漂亮又很干练的女孩,而且很容易让人亲近。但是余光不喜欢她,要问原因?当然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咯!而且女人对于自己的领地受到侵略时嗅觉都是很敏锐的。她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女孩喜欢杨重。
不漏声色地,也同样友好客气地回:“你好,我叫余光。”
旁边的人除了杨重都察觉到了这一诡异的氛围,只在旁边看好戏。他们是一直知道林莫莫喜欢杨重,几个都是从小就认识的,高中的时候林莫莫到了美国读书,就没联系了。上个礼拜刚回国,吵着要他们带她玩,还说要转来林大。可奈何当事人对于这事没有任何知觉,从小只把人家当哥儿们。不过想想他也就只有对余光,才有那根恋爱神经。
林莫莫好像没察觉到这一尴尬,说:“哇,余光,你真漂亮,一定有很多人追你。”故意不提她和杨重的关系。
余光一笑置之。
“你喜欢赛车吗,我刚回国,沛城变了好多,便求着阿重他们带我玩,他说下午带我去东区那边赛车。我一个女孩子跟他们这几个大小伙子有点无趣啊,还是女孩子陪着好,”然后俏皮的眨了眨眼道:“而且啊,我最喜欢跟美女交朋友了。”
说完还问了问杨重:“阿重,带余光去可以吧?”
杨重有点无厘头,在他看来,余光不是会喜欢这种地方的人,他怕又引起她的反感,便抢先道:“你干嘛随便决定人家要不要去,人家都还没说话呢,知不知道尊重人啊。” 瞪了一眼林莫莫。
余光在听到那女孩喊杨重‘阿重’时,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了,现在又听他俩人这番对话,脸色白了一个度。好嘛,现在倒成她是外人了。
想想自己站在这里挺没意思的,给人当猴耍。便道:“我下午学校还有课,就先走了,你们玩的开心。”说完,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走了一半,又跑了起来。
杨重想赶上去送她,却被付美拦着道:“王八蛋,负心汉。以后别来找余光了。”瞪了他一眼便要走。
杨重被说得莫名其妙,只问道:"我又怎么了,你最好给我说清楚。"他真是比窦娥还冤。
何升阳见他还不清楚状况,只得提醒道:“白痴啊你,你看不出来她是吃醋了吗,还不快去追。”
杨重听了这话,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一句话没说,拔腿开始追。
付美见杨重去追余光了,也要赶去,被陈晓帆一把拽住,“人小两口谈恋爱你跟去凑什么热闹啊,喜欢当电灯泡啊!”
“你才是电灯泡,你全家都是电灯泡。”
"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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