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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曾羡慕过他这一特异能力,但言息对此殊无感觉。

要花漫长的时间打发掉黑夜,这本身也是件很麻烦的事。

因此,当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罅隙落在他脸上时,言息一时没能反应过来,这是生前还是死后。

【嘀——检测到宿主恢复意识,正在传输此世界剧情……】

这个熟悉又讨厌的“嘀——”,顺利带动言息回忆起所有睡前片段。

同时大量不属于他的记忆也涌进了脑海。仿佛电脑开机,这个过程看似漫长,实则仅在几息之内便让他彻底明白了眼下处境。

——简单来说,他穿书了。

什么叫同名太危险?

这就叫同名太危险!

啊,就是那本破小说——《我在娱乐圈黑红成神》!

披着黑红的皮,实质乃一篇典型万人迷团宠文。书中凡是优质一点的男人,都是主角受的舔狗。

作者枸杞泡花椒被江湖人称狗血之神,经典座右铭便是“投降吧孩子们外面全是狗血”。

但,能在自杀前还念念不舍追这种文的人,本身也是好这一口的。

但,好这一口,不代表他想成为熬这一口狗血汤的配菜啊!

还是那种必不可少的配菜——

如果舔狗有分级,他现在的身份,就是狗中之狗,舔狗之终极舔狗——虽然变态,但也为他的变态付出了包括但不限于发疯、毁容、众叛亲离、丧失生命等一系列代价的本文大反派“言息”!

等等……

他想起昨晚零碎的一些片段。

原著里有这段剧情吗?

反派和别人上过床?万人迷纯爱小说里,能容许主角受的舔狗(还是狗中之狗)和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嘀——鉴于宿主昨晚险些与主角攻发生不正当关系,严重破坏纯爱小说底线,系统再次在这里给出警告!】

【望宿主好好改过,端正态度……】

言息自发忽略废话,抓住重点。

主、角、攻?!

言息蓦然抬首,这才发现,正对着床尾,一个男人正松松倚在沙发里凝望着他。

似乎言息醒来后发了多久的呆,他便望了有多久。

似乎只要言息还没发现他,他就能一直望着他,直到在他身上望出个洞。

“!”

言息缓缓深吸一口气。

“早上好、呀?”

——虽然有着灵活的道德底线、但仍花一秒钟反省了下昨晚的行为、最后觉得双方都有爽到的言息,毫无负担地歪了歪头,向对方打招呼。

“你还没走啊?”

非但如此,言息还大大咧咧坐在被窝里,披着那头如瀑的墨色长发,摸了摸肚子说,“对了,我有点饿,你叫早饭了吗?”

……

感受到对面持久的沉默,他顿了顿,对上男人幽静的、难辨情绪的眼睛。

出于礼貌与二人实际关系,言息小心补道,“——哥、哥?”

鉴于目前他年仅十九,叫叠字很符合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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