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很清楚,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他考了英语第一名,她位列第二,那次她拆试卷拆到手指流血,之后他们很少一起在办公室分试卷。接下来的两次考试,她都超过他,而且超了不止五分。
没过多久,学校就开启两年一度的国际生交流活动。这个项目从他们入学六年前开始,学校每两年都会接待从澳大利亚、英国或美国合作学校来的国际生,所以活动举办的次数也只有三次。
高一轮不到他们,而到了高三那年,学校迎接来自英国伯克郡雷丁市的学生,需要英语成绩好的本校生一起交流。一所公立男女混校,派七个年纪相仿的国际生来这里交流一个礼拜,肤色各异,都是英国人。
英语老师从A班和E班抽几名,再让其他班的同学主动报名,一套准备下来,邓仕朗和姚伶便被要求同时参加这个活动。七个国际生到校前,英语老师跟教科主任要姚伶准备演讲稿,在迎接日当着全校发表,毕竟她是全年级英语成绩最好的学生。
姚伶不喜欢应付这种场合,可她还是答应了。她在办公室看英语老师拿红笔划一些演讲的重点,邓仕朗正好拎一沓卷子进来。
英语老师看到两人站一起,推推眼镜,说:“来得刚刚好,你们到数学老师那个空位交流一下,这是七天的流程单,大概只有第一天和最后一天需要你们,其他时间不会耽误你们学习,高三嘛,任务比较繁重。”
已经是放学时间,他们到数学老师的位置坐下。
邓仕朗觉得她很用功,才被超一次就能连续拿两次第一,“被我超过之后,你有努力学习。”
未曾想,姚伶这么说道:“我没有复习过。”
邓仕朗想她果然是深藏不露,不禁笑道:“天赋。”
他有听闻年纪里的传言,她很低调,该下课就下课,该到走廊跟她朋友聊天就会跟朋友聊天,从来不复习英语,不背单词,只会把时间放其他科目上面。
“你为什么会比我低五分。”姚伶忽然问。
邓仕朗沉默一下,然后才说道:“第一次听力睡觉,第二次没考好。”
姚伶听了觉得他是在给她放水,可没有再问他的失误,把单子递给他看。他靠近,接过单子,读到一些活动。他们只会参加第一天早晨在大堂举行的迎接礼和最后一天晚上的告别茶话舞会。
其实他们没什么可以交流。邓仕朗小时候跟着邓永廉出差去过一次英国,当时邓永廉称这个城市叫列定,Reading from Berkshire,离伦敦很近。他家里还有邓永廉在英国买给江思的瓷碟、烛台、中古首饰,至于他,他才七岁,就买了一个模型玩具。
姚伶却不一样,她没有去过英语国家,只跟着父母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待了十天。
从办公室出来之后,姚伶回到A班,收拾好自己的书包就到学校门口的车站等车。
邓仕朗随后出现在车站,看见姚伶一个人背着书包,挂有线耳机。正好是周末晚上,他要跟江思在外面吃饭,换乘另一路车到目的地,而这一路车刚好和姚伶坐的一样。
他在她后面上车,选了她旁边坐下。
姚伶闻到熟悉的香味,察觉他在旁边,没料到他会坐这辆车。她很聪明,不用开口问,也猜到他要去别的地方才会和她同一辆。
他一开始没有说话,低头握手机给江思发信息,而她有时会换歌,很安静。等他回完,他把手机放书包里,问她:“在听什么。”
姚伶转过脸,轻轻伸手把自己的一边耳机摘下来,放到他耳间,“你猜。”
邓仕朗笑了笑,觉得她没有放对位置,握着她的手指帮她,她没有抽开,而是在他的调整下放好,她的指腹擦过他的耳垂,给他们带来一阵似电非电的触感。
“你喜欢Minnie Riperton的《Loving You》。”邓仕朗侧过头,近距离地问。
姚伶嗯一声,心随着旋律和他的动作起伏,“小时候听的。”
邓仕朗点头,安安静静陪着她听。车经过两个站,一首歌播完,她问他喜欢什么,他拿出自己的手机,把她的耳机插进去,播一首。
姚伶捂着耳机,听开头便知道是哪首,说:“这是《Just One Last Dance》。”
“你会喜欢的。”
“喜欢。”
邓仕朗认为他们蛮有共鸣。他看一眼车上的报站器,下个站就到,到站前,歌刚好播完,他把耳机还给她,说得很轻易:“以后你听到这首歌就会想起我。”
姚伶在他临走前,捏着耳机线,“你也会。”
邓仕朗顿了顿,脸上有轻笑,他已经把这两手歌当作是他们分享的秘密。门一开,他单手拎着书包,绕过前排位置,给她招手。门关后,车与他擦身而过,窗外灯影模糊。
周末假期结束,一礼拜交流活动正式开始。
所有学生都要穿礼仪服,男女上身是白衬衫,女同学穿红格子短裙、系蝴蝶结,男同学则穿黑西裤、系领带,纽扣必须扣到第二颗以上,三颗不扣就登记。
邓仕朗以前没留意到姚伶,印象不深,却对她名字有了解。她站在大堂台前演讲,举止投足冷静,不需要读稿,身穿修型礼仪服,头发还是齐肩,眉眼干净得来有些媚,最有意思的是她发出了美音。
他是英音,邓永廉教的。她竟是美音,无师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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