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伶很久没有听过他的声音,睫毛上是点点雪粒,她轻轻眨一眨,雪地是湿冷的。她回应:“好久不见。”
邓仕朗爽快地笑:“我们现在也不是在见面。你应该说,好久没有听到我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一般般。”
“口不对心。”邓仕朗靠在吧台,问道:“你的ig是什么。”
“你问小郁,找她的关注列表。”
“晚点问。”
小郁在那边招手,要回自己的手机,突然朝邓仕朗问道:“你刚刚靠近我,我闻到很熟悉的香味,你好像多年来都是这款香水,宝格丽?”
“乔瓦尼。”
姚伶听他们的对话顿住,他还是在用这款香水。
小郁对姚伶说道:“先挂了伶伶,下次再聊。”
“好,玩得开心。”姚伶应声。
小郁挂断后,八卦地问邓仕朗,“DC,你有没有女朋友?”
“有,港大同学。”
“谈几年了。”
“两年。”
“香港人?”
“香港人。”
“你就不怕她突然移民啊。”
“如果要的话,那也没有办法。她现在的工作已经要她到处飞,刚刚才从巴黎回来。”
小郁哦一下,以前他和姚伶的事情不提也罢,低头品尝一口血腥玛丽,饶有兴趣地点头,“好喝。”
邓仕朗笑了笑,拜托小郁告知他姚伶的ig,他打开手机查找,关注以后,还没来得及细看就有客人点酒,他放回口袋,继续调酒。
回家途中,姚伶忍不住想起她当年闻到的香味,乔瓦尼,后调檀香,她冲着香味记住了他。他们二人当初在学校五楼的走廊碰见,他手上还抱着一只篮球,而她提着水杯去装水,擦肩而过,凭乔瓦尼的香味留住生理上的记忆。
那时他们高三,他才十九岁就用这样的香水,上学喜欢穿球鞋,手表不是学校风行的卡西欧G-shock,而是在香港朗豪坊购置的为价六千的Tissot,后来她知道他也有一款米白色的G-shock,是他爸爸送的生日礼物。他只会在考试的时候戴一戴这学生气的手表,平常总是佩那只Tissot,但不管是哪款手表,他戴起来都挺好看。
暖器烘热,姚伶从果篮拿一只水蜜桃出来洗,躺沙发上咬着。手机传来讯息,一个ID叫DCHayden的用户关注了她,她看到名字便知道是邓仕朗。
他的ig简介很简单,只有他的中文名注音Dang Si Long。别人都会添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或者像在Linkedln高调备注自己的大学和职业,而他不写这些,如他本人一样懒散。
邓仕朗在高中就被称作DC,Si读起来像C,再加上他的姓,大家都叫他DC,后来高中英语课的老师要学生取英文名,他就叫自己Hayden。
他们高中毕业前一直在大陆读书,她和他不同班,却受同一个英语老师任教,他们隔着两个班都能经常争年级的英语排名。英语老师有时拿着成绩单公布名次,这个月是姚伶第一名,下个月就是邓仕朗第一名,轮流交换。碰上好几次并列第一,英语老师会欣慰地摸着自己的项链发出银铃笑,反正两个都是她的课代表,她的教学很有成效。
姚伶换了姿势,趴在沙发上,单手拎着咬出一个洞的水蜜桃,另一只手下滑,看邓仕朗的ig主页。她笑,瞥见他和女朋友在维港的合照,再滑下去是调酒的照片。她记得他长得很帅,可他基本不发自拍,主页大多是酒和猫狗。
姚伶关注他,切换页面,点一首Amy Winehouse的Back to Black,把手机扔了,躺倒在沙发上吃水蜜桃,悠闲地伸两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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