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一个非常充分的理由,但是她尝试过反抗过,结果却是让她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凌梦十四岁时被十六岁的江禹野迷奸了,他给她喝了下药的饮料将她困在酒店强奸了她七天七夜,最后还是他身为市长的父亲找到他,给他狠狠训了一顿。
对,就只是狠狠训了一顿,他的儿子迷奸了一个十四岁的初中女孩当禁脔七天七夜,他父亲连一根手指都没舍得动,只是口头上教训了几句。
原因却是,我儿子年纪太小也是真心喜欢你,如果你愿意可以先订婚,等你们成年后就结婚。
可以理解为他儿子只是把成年人干的事提前干了,至于迷奸就一句年纪小不懂事盖过。
最后他又说了,禹野不满十六即便是你们报案以我的关系最多就坐十天半个月,还让彼此闹得不愉快,何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前途和钱随你们选。
当时凌梦的家庭也处在支离破碎的边缘,好赌的爸,虚荣的妈,还有超雄的弟弟,这事出来的时候她龙凤胎弟弟刚惹了事,给一个富二代的胳膊打折了正在面临几十万的赔偿纠纷。
因此一听市长的话,好赌的父亲当即就表示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为了名声着想没必要闹大,就要了一笔不少的赔偿。
至于到底赔偿了什么,凌梦当时并不知道。
十四岁的她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父母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全没有自主意识。
被恶魔强迫了那么多日夜,她遍体鳞伤,下体开裂子宫出血,两个没发育完全的乳尖儿都破皮冒血了,在医院休养了整一个月才下床。
等她回家时,家里大变样。
房子老破小变成了富人住宅区的三层半小洋楼,父亲有了一个连锁商场,母亲开了一家美容院,弟弟也被转去了海市名校。
而她则跟迷奸她的恶魔成了校友。
从那时起她的生活轨迹就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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