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落,安琪堂妹便说:“对啊,你怎么知道的!”
她靠在柔软的椅背上,把自己的秘密和盘托出:“我还去他们工厂参观过,他们厂里不仅生产饮料,还有火腿肠和方便面……”
“我知道,我爸也在那里上班。”夏林希道。
而且很早以前就在了。
那时候的食品厂工作,是一份被人羡慕的好差事。夏林希她爸不用干体力活,工作稳定,假期清闲,一家人经常出门踏青。
他们一家住在郊区,一栋带院子的平房,没有自来水,七八月会限电。
彼时的夏林希还在上小学一年级,学校和家离得有点远,她爸爸每天骑一辆二手摩托车,早出晚归接送女儿上学。
因为家里有院子,他们还养了一条狗,是那种很常见的狼狗,看家护院当属一把好手。
每天傍晚放学回家,狼狗摇着尾巴在院子里吠叫,她爸爸将她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再把摩托车停在墙边,妈妈在厨房喊他们吃饭……更多的细节,她记不清了。
后来她妈妈的工作渐渐变忙,没有时间给他们做饭,爸爸就去学习如何下厨。
但他有时候实在不想做饭,当然也没什么钱下馆子,于是一年里有那么一两次,会从工厂带回方便面和火腿肠。
夏林希就坐在桌子旁,把火腿肠泡进方便面,掐表等着时间,心中充满了神圣的仪式感。
那时她见识浅薄,总觉得方便面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发明,面饼是被烘干的美食,开水和调料包赋予它生命,煮饭做菜至少要花费半个小时,而方便面只需要五分钟。
五分钟,一晃而逝。
后来他们搬家了,狼狗也送了人,总算住到了省城的核心地带,名下房产逐年递增。
按理说,日子是越过越好了。但是和平路上的那家食品厂,由于母公司市场份额越来越少,它的年收益也愈发式微。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近期工厂裁员以后,又招进来一批年轻人,方强正是其中之一。
夏林希问:“方强染了红头发吗?还带着一串耳钉,有很大的烟瘾?”
她的堂妹听了,立刻回答:“姐姐,你是不是认识他?”
夏林希心想,她不认识,但她爸爸认识。
也许是因为老婆收入太高,她爸爸很少在亲戚面前提及自己的工作,每当有人问起,也只是用食品厂这么个简略的回答含糊其辞地一带而过。
所以为什么方强会认识她的堂妹,还经常带着她出去玩?一个造型杀马特的年轻人,和一个半只脚没跨出高中的女孩子,很难让人有什么好的联想。
夏林希解开绑头发的绳子,重新把马尾扎高,一边出声问道:“就是因为认识了他,你不想上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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