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开和丈夫结婚第二年,怀孕了。
这是她第二次怀孕。
她第一次怀孕的时候自己没有意识到怀孕,白天在厂里上班,下班后自己做了卤味和便当在厂附近的路上卖,大概是高强度的干活熬垮了身子,没能留住那个孩子。
流产对她的打击很重。
一直以来她都很想拥有自己的孩子,想要拥有一个自己的家。
她是一个没有家的小孩。生父不详,母亲并不爱她,她稍微长大一些,还没成年,就听到母亲商量着要把她卖给邻村的张瘸子当媳妇。
所以她逃跑了。
她没有学历,小学也没有读完,但她很勤快,手脚麻利,学什么都快,最开始她是去一家饭馆里当洗碗工,她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主动拖地,店里有大黑耗子蹿过去的时候,她徒手就抓住了那只肥老鼠。
那家饭馆会接一下外送的单子,一般都是老客户,有一次老板忙不过来问她能不能去送。
她说能。
饭馆有一辆自行车,是老板的,一般外送的单子都是骑着自行车去送的,她其实没骑过自行车,她没有这个机会。
以前在村子里她见过疼爱孩子的父亲教小孩骑自行车,小孩蹬轮子,父亲就牢牢抓着把手,孩子在骑大人在跑,一路护得那样牢。
她没有护着她骑车的父亲母亲,但没关系,她学什么都很快,她握住把手摇摇晃晃骑了两下,就掌握了技巧。
她把老板让她送的饭挂在了把手上,骑着年少时羡慕的自行车,在烈日当头,用力蹬着脚踏板。
大颗大颗汗珠从额头上滚落,和泪珠一起掉了下来。
对第一份工作她很感激。
老板给了她钱,包了她一日三餐,还给了她住地方——允许她在饭馆关门的时候呆在里面睡一觉,虽然是打地铺,但给了她容身之地。
除了这些外,她还从这份工作学到了怎么做菜。
这些倒不是人教她的,而是她在旁边看来的。
她学什么都很快,在饭馆打工这半年,她不断看,不断记,把店里大厨的手艺学了个七七八八。
然后她就离开了这家小饭店。
她很感激这份工作,但她知道这份工作是赚不到多少钱的,她太迫切地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她要去赚钱,赚更多的钱。
第二份工作是她自己做了盒饭,到一个厂附近卖给没时间做饭的工人吃。
她做的盒饭便宜、量大、味道好,很快就打出了名声,生意特别好。
厂里上班的工人们在买她盒饭的时候和她聊了起来,他们告诉她,这是一个家具厂,如果她未来想买家具可以直接到厂里来买,价格会更便宜。
当时一听她就动了心思。
她想进这个厂里上班。她想要学习做家具的手艺。她想要今后家里的家具都是她自己设计的。
她
找人伪造了年龄,假装自己已经成年了。
然后她根据那些工人之间的称呼,敏锐地发现了其中地位最高的一个老师傅。
她留意着这个老师傅的口味,发现这个老师傅喜欢吃辣,但她不擅长做辣,她是闻到辣椒就会呛出眼泪的那种人。所以她卖的盒饭里几乎没有辣的。
发现这一点后,她学着去做辣菜。
很快她成功了。
她专门给那位老师傅准备了辣口的盒饭,和对方打好了关系,最后她拜了对方为师,成功进厂打工。
她确实学什么都很快,不管是做饭、骑自行车还是做家具。
师父说她聪明,问她有没有上学,她说自己上了小学二年级,后来家里原因就没再上了。
师父叹了口气,看了她一眼,那是一个很惋惜的神情。
于是她就说,没关系,我现在可以去学。
她自己买了学生的书,去学着读书写字、算数。
她觉得知识是有用的,哪怕去卖盒饭也要会加减算数,不然收钱都收不明白。
再后来她上了成人夜校,她在成人夜校里也是学得最快最聪明的那一个。
这些年,她靠自己的脑子、靠自己学到的东西,靠自己的勤劳努力赚了很多钱,比母亲当初要把她卖给张瘸子多得多的钱。
可能是因为当初在村里的时候,他们从来不会发现她的聪明,哪怕发现了也不觉得这能卖到更高的价钱。
女人笨一点对他们来说才更好,太聪明的就会逃跑了。
随着她年纪的渐长,周围想要给她介绍对象的声音越来越多了。
她是通过朋友介绍和唐文良认识的。
唐文良戴着一个眼镜,看起来很斯文,脾气也很好。
他的父母早年因病去世了,家里就他一个,算是孤儿,他问她的家里情况,她想了想说,我也是孤儿,无父无母的孤儿。
唐文良给她的见面礼是一盒护手霜,外国牌子,看起来很贵,她用不上,她的手干惯了粗活,用不了这么好的东西。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唐文良提了一袋雪梨给她,说上一次听到她咳嗽,觉得雪梨能润喉,让她多吃一点。
她都不记得和唐文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咳嗽过。
她从来没被人细致地关心过、在意过。
小时候她发烧生病了,母亲并不管她,那时候她还小,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她大夏天会冷得发抖、但头和脖子又滚烫。
别说咳嗽一两声了,就算是鼻涕挂在嘴唇上,母亲也不会管她。
她和唐文良第三次见面,唐文良请她去了西餐厅吃饭。
她没去过这种地方,在那之前她根本不知道怎么用刀叉,但从进餐厅到入座的那短短几十秒,她就观察到附近那些人吃饭的动作、拿刀叉的方式还有种种细节了。
这些并不需要她刻意去做,她好像天生有这样一种能力。
唐文良反而刀叉用得有点磕磕
绊绊,他说自己是第一次来,从前也没有来这里的想法,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他和她见过面后,每次途径这里,脑海里冒出来的念头就是要带她来这里坐一次。()
那天约会结束,唐文良和她一起散步消食,他们走在路边,遇到有人卖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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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花的小姑娘走上来,对唐文良说:“帅哥,送给女朋友一朵玫瑰花吧。”
唐文良红了脸,低着头,从花篮里挑出了一朵郁金香。
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收到花。
她人生的第一束花,第一次礼物都来自于唐文良。
从小到大她都没有收到过任何礼物,哪怕是一件新衣服、一双鞋子,她所有的东西都是拣着别人不要的、穿旧的。
她接过了那朵郁金香,听到唐文良说“郁金香的花语是聪颖能干”。
唐文良是一个文化人,读过大学,工作是坐办公室的,文化人说话就是不一样,还会说花语。
什么是花语?花也会说话吗?
她收下了那朵花,回家插在了矿泉水瓶里。
她认真养着那朵花,直至那朵花枯萎。
他们第四次见面是在网吧,唐文良听说她在学电脑打字,特意给她下载了一个练习打字的小游戏,游戏里她扮演逃犯,被警察追捕,打字速度决定了角色的行走速度。
她学东西的速度很快,一个下午速度就快到能追着警察跑。
唐文良一直在旁边看着她。
游戏结束后,唐文良教她注册了一个可以在网上聊天的软件。
唐文良登陆了自己的账号,在她的面前打字问道:“你为什么突然想要学电脑了?”
她也打字回道:“别人都会这个,我也要学,以后总归用得上。”
清脆的键盘敲击声在她的耳畔边响起:“你总是很聪明、学得很快,很勇敢、很厉害。”
她不是第一次被唐文良这么夸了,唐文良夸了她很多,但从来没有夸过她漂亮。
她确实只是普通人长相,五官端正,不丑,也不好看。
她转过头看身旁的唐文良,唐文良戴着眼镜,也是普通人长相,五官端正,没有什么大毛病,不过男人长得端正就可以算好看了,所以在相貌上来说,她和唐文良相比好像没什么优势。
一定要说的话,她不近视,不需要戴眼镜,比唐文良好一点。
其实唐文良的条件比她好一些,唐文良读过书,工作体面,没有婆媳矛盾,村里还有旧房子和田。
耳边传来的键盘敲击声慢了下来,速度有些卡顿。
她有点奇怪,因为唐文良不是初学者,打字速度比她快很多。
正当她想要回过头去看唐文良那边的情况时,软件上跳出来了唐文良的新消息:
“黎开,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愣在了屏幕前。
身旁传来了唐文良紧张到发抖的声音,“可以吗?”
她回过头,看到唐文良举着一个
() 金戒指,脸比那天晚上送她郁金香的时候还要红。()
她接过了金戒指,戴在手上,尺码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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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良还没牵过她的手呢,居然估得这样合适。
“我们结婚吧。”她平静地说。
他们结婚了,唐文良问她想要什么样的婚礼,她说如果唐文良真的想对她好,就再给她打个金镯子、金耳环吧。
她的母亲,一个这辈子一点也不爱她的农村女人,最爱的是金首饰。
唐文良给她打了这一套金。
她只在结婚那天戴在身上,后面全都锁了起来。
家里所有的钱都由她把控,她和唐文良都工作不久,钱并不多,虽然很多家具都是她自己做的,节省了一笔钱。但买了房、电视机、冰箱等一些东西后,他们手头的钱就不剩多少了。
她需要钱。
她很需要钱,钱是她的骨头、是她的精气神、是她的命,没有钱她的魂好像就被抽走了。
结婚后她赚钱反而更加拼命,谁也劝不住,她太想赚钱了,赚很多的钱,把花出去的钱全都补回来。
因为有了冰箱,所以有些菜她可以放得更久,以前她总担心一次性菜做得多了卖不完就浪费了,现在她敢大着胆子做得多了。
有些时候真的做多了,在冰箱放了两天也不适合卖出去后,她就自己拿去吃。
唐文良劝她别吃。
她说她吃她的,唐文良自己可以去吃新鲜的。
于是唐文良就陪她一起吃。
她每天早上晚上都要备菜,唐文良每天都会帮她备菜。
那时他们还没买车,家里有一辆三轮车和自行车,唐文良只要来得及,就会让她和那堆菜坐在三轮上,拉着她去厂里。
常来买便当的客人见了唐文良这个生面孔,都会好奇地看一眼。
有一个熟客笑嘻嘻问唐文良这是怎么回事。
她介绍说这是她丈夫。
唐文良是一个不擅长言辞的人,这个时候他会不好意思地笑一下,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他们结婚的喜糖。
从厂里下班后,她晚上继续在路边摆摊卖菜。
卖得差不多了,她会捡着路边的废品拉回家。
他们第一个孩子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流掉的。
听医生说孩子没了的时候,她呆了很久。
唐文良一直陪着她,对她道歉,对她说他会更加努力赚钱,希望她不要这么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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