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缓缓坐起。
还好。
溺水的后遗症不厉害。
只是回家后免不了要被老婆一顿埋怨,碎嘴自己爱多管闲事——说归说,晚上肯定少不了二两小酒几个小菜慰劳一番。
毕竟做好事嘛。
院子里安安静静,没有一个人影。
黄昏有些气苦。
溺水小孩的家长呢,我好歹救了你家小孩,别的不说,象征性的关怀一下我,让我感受一下当英雄的光辉很难吗?
人啊……
黄昏摇摇头,缓缓起身。
站在堂屋门口,可以看见远处天空飘起的无数道滚滚浓烟,直上青天。
起火了?
为何没有听见消防车声音。
这些年经济发展快速,尤其房地产,家乡小县城风貌一日千里,二三十层的高楼比比皆是。
然而……
触目可及之处,不见高楼。
连二三层的自建楼都没看见一栋。
我在何处?
吱呀~
堂屋侧面的厢房推开,一位十一二岁的青葱少年跨门而出,五官方正,穿着粗布长衫,长发分成两半,扎在头顶左右各一个发髻。
貌似是古代十一岁到十五岁少年的总角发型。
少年手上抱着套粗布长衫,看见黄昏,眉眼里都是温和笑意,“你醒啦?”
笑容清澈。
黄昏微微蹙眉。
不是自己救的那个溺水小孩。
话说,这家复古风农家乐真是走心,连老板家的孩子都穿着复古衣服。
看服饰样貌,像是儒衫。
应该是两宋或者明朝时期的。
少年快速走过来将手中的粗布长衫递给黄昏,“你比我大,都束发了,已经是半大小子,我的衣服小,你凑合着穿几天。”
黄昏闻言苦笑不得。
半大小子?
嗯?!
等等!
黄昏看着自己的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处于溺水昏迷状态。
手很白细。
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没干活的手。
这没问题。
作为农村出身的黄昏比较幸运,家庭条件一直不错,打小学习成绩优异,父母宝贝一样供着他,没怎么干过活。
但……现在比之前更白,而且嫩。
被水泡的?
也便罢了,让黄昏不解的是,手足足小了一圈。
是个青少年的手!
我擦!
泡了一场水,反而泡缩水了?
仔细打量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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