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正欲作答,小凤仙却抢先开了口,“燕儿姐,我觉得不是,要是旧情郎,那郎君怎么就跟不认识红袖姐似的,你见过那个男人掉进红袖姐的温柔乡里能够出得来,还这般淡定自如?”
红袖唇微微抽搐了下,却没有辩解,况且这丫头说的也算是事实。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看这次是红袖姐动了凡心,看上人家了,不然怎么一直魂不守舍的,还拿着面镜子在那里照啊照的,估计是在筹谋着怎么把人勾人罗帐呢!”小凤仙嬉皮笑脸地说道,末了还不忘拍马屁,“红袖姐宝刀未老,一出马必定旗开得胜。”
听着小凤仙叽叽喳喳的声音,红袖头隐隐作疼,宝刀未老?她可不喜欢听这句话,于是拿起一旁的团扇打了下她的手臂,“惹人厌的小蹄子,别扯嘴皮子了,你们不是要去参加春日宴么?你看这天都黑了,再不去梳理晚妆,可就赶不上了。”
红袖下手很轻,小凤仙却捂着手臂哎呦哎呦地喊疼,活脱脱像是被人卸了层皮似的,看得红袖又是好笑又是好气,“行了,别乔张做致了。”
小凤仙立刻笑嘻嘻起来,“那我们走了,红袖姐你真不和我们一起去?”
红袖摇了摇头,“不去。”
小凤仙没有再继续劝她,拽着董燕儿离去,刚走到门口,忽然想起一事,又回头道:“对了,红袖姐,你刚刚是不是要和我说店里生意的事情?”
红袖没好气地向她瞟出一眼,“我现在没心思和你说此事。”
小凤仙暧昧地睨向她,调侃道:“是了,咱们红袖姐现在没心思想生意,有心思想男人呢。”
红袖闻言气得直接把绣鞋脱下来砸了过去,嗔骂道:“死丫头越来越无法无天了,欠收拾。”
绣鞋砸在门板上,说到底她还是嘴硬心软,不等红袖叫滚,小凤仙立马识趣地一溜烟儿似的跑了。
红袖抚着胸口顺了一会儿气,冷静下来又失笑,她实在犯不着为了这点小事动气。
金子捡回鞋子,小心谨慎地走到红袖身旁,其实,她也觉得红袖姐今日的反应有些古怪,她担心惹她生气,一句话也不敢说。
红袖抬手制止金子想要为她穿上绣鞋的举动,直接光着玉足踩在清凉的木地板上,走到窗旁边,看向冷冷清清的街道,陷入了沉思。
红袖曾好几次站在窗旁,看到那个男人的马车从她眼前经过,马车太朴实无华,她从来没想过坐在里面的人会是他……
那个曾经一贫如洗,只有满腹才华的穷书生,那个如春月白雪一般的少年郎君,如今竟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权相楚云容。
若是当年她没有嫌贫爱富,又或者他许红袖添香,或许……
红袖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或许,一切皆是命定。
他曾经清贫时,她没有追随他,还给他丢了一累赘。如今他有权有势,红袖也没脸去打扰他。
作者有话说:
开新文啦,这篇文想要尝试多写一下些剧情,女主没有其他身份,就是从底层风尘女子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女主属于乐伎,是属于卖艺不卖身的那种,但洁党还是慎入。至于男主,绝对守男德。
第2章
翌日,花间酒楼依旧冷清无比,门可罗雀。
店里的伙计趴在柜台前,无聊地用蝇甩子拍赶苍蝇,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凤仙和董燕儿也垂头丧气地坐在角落里的桌椅上。明明快到了午时,却一个客人也没有。
红袖沐浴妆罢,香风拂拂地从楼上下来,看到店堂内死气沉沉的气象,内心叹了口气,而后扬声道:“你们都在做什么?一个个无精打采,客人一进来看到你们都没了胃口。”
红袖虽做的是酒楼生意,但她毕竟是从百花院里出来的,又怎会规规矩矩地来,不过皮肉生意她肯定是不沾的,她只不过是借助姑娘们的美貌和才艺来吸引客人,当然,要想生意好,也不能单单靠姑娘们,最重要的还是酒菜得好,叫人吃了回味无穷,吃了还想再吃。
红袖请的长工几乎都是女子,一些重活则由男工去做。大焱民风开放,女子出来挣钱养家糊口并不是什么稀奇之事。
“红袖姐,以往这个时候,咱们店里哪里缺过客人,如今却连一个客人也没有,这让人怎么高兴得起来?”
小凤仙目光望向大门口,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唉声叹气道。
“如今正逢月底,也许大家都没有空余的银两来咱们酒楼开销,等过个一两天就好了。”董燕儿性子比小凤仙稳重,内心虽然担忧,却不想给红袖添堵。
小凤仙是直来直往的脾气,闻言不禁撅了撅嘴,“我可没你这般心宽,我方才让铜钱儿去月下酒楼那里看了一眼,他们店里可去了不少客人,听说他们店里的胡姬是从龟兹来的,那舞跳得妖媚媚的,深受客人的喜爱,客人给的赏钱多的话,她们还能和客人脸贴脸,身贴身地跳呢。”
红袖见她一直惦记着胡姬一事,内心不由无奈又好笑。最近上边要惩治贪污腐败,听说不少官员受了牢狱之灾,甚至还有些王公侯伯等显赫人物因行贿受贿被圣人处置了。
红袖这酒楼大多顾客都是那些王侯公卿以及权贵子弟。
如今那些人担心被抓到把柄,哪里还敢来这种花钱如流水的地方开销。前日她碰到平西侯的二儿子,本想拉他进店坐坐,他却向她抱怨,说他父亲近来没收了他大部分月银,叮嘱他不许在外头大手大脚。
至于她们花间酒楼的死对头月下酒楼,去那里的几乎都是些俗不可耐的商人,它当然不受影响,那月下酒楼的掌柜也俗不可耐,想到那穿红着绿,花孔雀一般的男人,红袖便心生厌恶。
“哎呦,有客人啦。”
小凤仙忽然从椅子上蹦起来,目光紧盯着门口。
红袖略一转头,看到几名男子走进店中,领头的人着锦衣华服,估摸着四十多岁,脸如满月,大腹便便,看人时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
红袖看了他好几眼才认出他来,这不是那位户部的员外郎孙铸文么?以前她还是百花院的花魁娘子时,他便常常出入百花院,不过这男人癖好有些独特,喜欢有幼态的女子,红袖从未招待过他。
对了,听说他前段时间升了参知政事,那可是从二品的大官呢!红袖不敢怠慢他,连忙扭着腰肢热情地迎上去,笑容谄媚道:“哎呦,稀客啊,是什么大风把孙大人给吹来我们花间酒楼了。”
“难得你还记得我。”孙铸文点点头,笑得有些和善,随后看了眼身旁的随从。
那随从拿出二十两银子付与红袖,并不拿正眼看人,“把你们店里上好的酒菜奉上来。”
不过狗仗人势罢了,红袖哪里理会他,只是内心有些奇怪,如今朝廷官员人人自危,这孙铸文怎么敢这么大摇大摆地来她店里开销,内心虽是惊讶,但她什么也没问,钱嘛,不挣白不挣,她连忙以眼示意小凤仙和董燕儿,让两人赶紧去准备,自己则殷勤地将人请上二楼的雅阁。
红袖还外请了几名能歌善舞的姑娘,不过因为这几日酒楼生意不好,便没叫她们过来。
红袖给孙铸文挑了间宽敞静雅,光线充足的雅阁,孙铸文坐下来后,女伙计将茶点奉上。
孙铸文饮了口茶,赞许地点点头,这才指向一旁的座位,示意红袖落座。
“多年未见,孙大人依旧意气风发,体格魁伟,身上睥睨万物的气度令妾身几欲匍匐在您的脚跟之下。”红袖昧着良心谄笑道。
孙铸文扬声大笑,对于红袖的奉承很是受用,“红袖姑娘也风韵犹存啊,想当年多少男人一掷千金,只为博得美人一笑,又有多少男人倾家荡产,只为尝一尝红袖姑娘那一点朱唇,枕一枕那条玉臂。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识得红袖姑娘方知这句话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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