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真话假话?”苏小云继续吃冰激凌。
娃娃脸男生瞪大眼睛道:“不会吧?你觉得我唱得不好?我这首歌练了有小一年了。”
苏小云举着冰激凌看了他一眼:“你的声音有点紧,节奏也有点赶,你很紧张?”
“厉害了,你怎么听出来的?我确实挺紧张的,我一紧张就怕踩错节拍,所以我的节奏有点赶。不过,我对这首歌很熟悉,我就算赶也赶得很自然啊。”
人家最多觉得他唱得稍快一点而已,娃娃脸男生没想到苏小云这么犀利。
“你应该还没习惯舞台吧?等你习惯了,你就不会有这些反应了。”苏小云继续吃冰激凌。
娃娃脸男生见苏小云在吃冰激凌,不由提醒道:“你还在吃啊?要保护嗓子,最好别吃冷冻的东西。我这都坚持一年没吃辣了,我多想都不敢吃,你等会儿要唱歌还敢吃冰的?”
“这种说法对我没用。”苏小云从小就开始唱戏,他那童年生活是过得多姿多彩,怎么可能禁过嘴?
按照苏小云的说法,他那张嘴天生就是用来吃东西的,其次是用来说话的。最后才是天赋异禀,音色不错,跑去唱戏。要是因为唱歌禁食这禁食那,那也太痛苦了。
娃娃脸男生跟苏小云聊了一会儿,主持人那边就统计出了结果:
“现在统计的票数是682票,恭喜我们的一号选手小峰!”
娃娃脸男生一副马上要进入娱乐圈的打鸡血状态,跟他的粉丝们挥挥手:“谢了!朋友们!”
红毯上的主持人看看选手名单,宣布道:“接下来,请2号选手闻笛上场。”
那个披了一身黑风衣,戴着连衣帽,看不清面容的低调男子,一步步走到红毯上。苏小云这才知道人家叫“闻笛”。
工作人员跑过来道:“2号,你的伴奏还没交上来。”
“我不用伴奏。”这位一直默默无闻的2号,他刚一开声,他那清脆悦耳如竹笛空响的声音马上让工作人员洗了耳朵。
工作人员呆了一下,就把麦交给他,让他自由发挥。
一身黑衣的闻笛,头上的连衣帽都没解下来,他研究了一下手上的麦克风怎么用,就开始翻唱娃娃脸男生刚刚唱的那首伤感流行情歌。
闻笛把这首歌唱成了快节奏的变奏版,愣是把一首伤感的情歌,唱出明快和喜悦的意味来。
清脆悦耳的男声,清远悠扬,附近的人群很快就围到鲜橙广场来,看看谁在唱歌?
闻笛完全在自己把握节奏,他的歌声时而缓慢,时而欢快。他悦耳的声音就如风儿一般缠绵不休,又如潺潺溪水般清脆欢快,让人深深陶醉在这美妙的音律当中,出不来。
鲜橙广场上的人,一个个仿佛置身在美好的梦境之中,跟失了魂一样的沉迷在闻笛的声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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