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免孑不知道他究竟要干什么,只看见一曲毕,林苍徹上前与那人说了几句,随后那人便将自己手里的小提琴交到了林苍徹手里。
“徹哥。”
晓免孑条件反射地喊了一声,他迅速瞄了一眼流浪汉的衣着,似乎并没有很干净,想起林苍徹有洁癖,立刻上前打算帮他至少把腮托擦一擦……
“嗐!我还真是个劳碌命!”
猛地想起自己已经从助理升级到男朋友了,但操心的事似乎一样没少。晓免孑自嘲着,直到看见林苍徹朝他摇了摇头。
他非常自然地将小提琴架在自己肩头,也并没有因为是流浪汉的琴而疾首蹙额。就像是拿着自己的爱琴,站在熟悉的舞台上,提起琴弓,悠扬的琴声便响彻街头。
是《心期天》!
前奏一响起,晓免孑就听出来了,那个曾在除夕夜只为他一人而唱的歌,也只有他一人举灯应援的演出,那个时候,自己是怎样的心情,他慢慢沉浸在从前的回忆之中。
他喜欢林苍徹,从很久很久之前就喜欢。但他也清楚地知道,他只是喜欢屏幕里的林苍徹。
屏幕里的林苍徹、现实里的林苍徹、还有hermann,仿佛是三个人,他是如何做到那么割裂又那样融合的?
晓免孑想不明白。
只是在这首曲子响起的时候,他顿然意识到,自己也许永远没有办法做到像林苍徹那样,随时入戏又瞬间抽离。他如今所做的一切,都是危险的,原本是想将对方拉进旋涡,可越陷越深的却是自己。
但眼前的林苍徹呢?
他闭着眼睛,仿佛相信万物又置身于万物之中,与其说沉浸在自己的旋律中,不如说是将自己交付给了这段旋律。
信号强烈,他知道晓免孑一定能感受得到。
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渐渐围成了一个半圈,晓免孑被人群覆盖,很快便被挤到最后一排。林苍徹越拉越尽兴,一旁的流浪汉甚至用一杆长柄伞在地上为他敲打着节拍。也有路人跟着旋律晃动着身体。
他笑着,开始与围观的人们进行互动,那是发自内心的笑,或者说,已经十分接近本心的笑,晓免孑了如指掌。
原来这才是林苍徹该有的样子,他天生就应该站在舞台上,就该被人群围绕。
也许屏幕里的他,才是最接近他内心的模样。
随着最后一个音节落地,掌声响起,林苍徹礼貌谢幕,面前的琴盒中开始有人往里面抛洒硬币。林苍徹将小提琴还给流浪汉,流浪汉执意要将刚刚得到的小费分给他,林苍徹笑了笑,用英语小声道:
“我只是想给我的恋人送一份礼物。”
“确实,爱是最好的礼物。”流浪汉回到:“这便是音乐存在的意义。”
当林苍徹正准备寻找晓免孑的身影时,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个声音,虽然刻意压制着音量,但他还是捕捉到了。
“哎,你看,那个是不是林苍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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