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事实摆在眼前,所有的阻力和抗力都在遏制着他们感情的蔓延,他没办法好好的爱她,好好的给她一个家。
“家乔。”
突然,身侧传来了林笙的声音。
他微微回眸望去,就看见林笙头戴着一个玩偶的帽子,白色的布偶猫,眼睛发蓝十分澄亮,她握着猫爪子抓挠他的腿,声音从玩偶头套里传出来:“你是不是想元宝啦,因为我狗毛猫毛过敏,你不能把它带在身边,所以难过啦?不要难过,你看,这里有一只超可爱的猫咪陪你哦。”
说完,就用自己的头去蹭他的腿。
谢家乔露出淡淡的笑容,伸手去摸她的头,可是摸着摸着,眼眶就红了,声音低沉无比:“笙笙,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林笙摘下头套,伸出双手抱住他,“家乔,不要跟我说对不起,我一直都很高兴,跟你在一起的日子,我每一天都过得很幸福。”
谢家乔紧紧抱着她,似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林笙用手轻轻拍打他的后背,在他耳边说一些难听的冷笑话,什么不要跟风打架,因为你会感冒,得不偿失,或者是头发烫了就会变成卷发,那卷发会瞧不起直发。
她说了很多,但谢家乔听完,突然捧着她的脸吻了起来。
林笙猝不及防被他压在了桌子上。
他贴着她的耳边问她:“笙笙,我不想吃饭了,你会生气吗?”
她做了那么一桌子饭菜,用尽了她所有的心思,他害怕她生气,问得小心翼翼。
林笙被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有些发蒙,但只要他不难过,她又怎会生气呢?
“不生气。”
“那我换种吃法吧。”
“你要……”
话,还没说完,便戛然而止,林笙那一夜在窗边,受了不少的伤,尤其是后面的蝴蝶骨,被桌子上的笔划伤了一道口子,流血得不像样,即便第二天谢家乔想叫医生上门来看,她也不太愿意,只让他用消炎药擦拭。
但这样的伤确实很难消,足足等了一周才转好。
两人都尽量不去提方韵来的那件事,装作没有发生,没有出现,她还会像往常那样,每天在家等着他回来,偶尔给他做上一顿饭,他会吃得精光。
两人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在房间里看书、看电影,有的时候林笙会跟他争执,譬如他想看战争片,她想看恐怖片,两人争执不下后,最终用非常幼稚的方式,垂头剪刀布来决定听谁的。
可后面也不知道是谁赢,谁输。
总归是她又一次被谢家乔吃定,给她放上了她最爱的恐怖片,她一边鬼吼鬼叫,一边哭哭啼啼。
谢家乔问她:“你是害怕鬼,还是难受?”
“你说呢?”
“嗯……”谢家乔故作迟疑,“看来不太难受。”
“……”
林笙最喜欢咬谢家乔的肩膀,他的肩膀已经被她咬了好几道口子,但谢家乔从未发过火,似乎还非常满意她的杰作,每天早上醒来都要给她看自己的伤口,仿佛勋章一般,在她面前炫耀。
“昨天咬了两口。”
林笙:“……”
“谢家乔,你有病!”
然后一枕头扔了过去。
谢家乔非常喜欢她这股撒娇劲,只要闲下来就会求着她撒娇,林笙只能用夹子音去喊他的名字,从原本的家乔、乔乔,到最后喊他‘乔哥’,或者是‘家乔哥’,逗得他笑得不行,转手就将她搂在怀中,摸摸她的头顶,“小野猫。”
两人腻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幸福了,幸福到林笙感叹原来跟相爱的人走到一起,会是这么甜蜜。
苏黎世是温带海洋性气候,六月中旬的天没有国内那么热,平均二十度左右。
林笙熟悉了家到公司的地址后,每天都会徒步去接谢家乔下班。
一开始谢家乔不太同意,觉得她太辛苦,但是林笙一再坚持,谢家乔只好同意。
那天,阴雨绵绵,林笙撑着伞去找谢家乔,刚到他的公司门口,就看见一辆顶级豪车停在公司大门,而从车里下来的人,正是商业大亨谢泰初。
两人距离不远,就这么打了个照面,谢泰初在看见林笙的那瞬间,黑眸幽深,散发着令人无法揣测的复杂。
林笙见谢泰初,大多数是在财经频道和杂志上,在现实里,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大富豪,难免有些怯场。
林笙有些害怕的后退了半步。
谢泰初却缓缓朝着她走了过去。
这种顶级压迫,让林笙觉得十分的恐惧,她握紧了手中的雨伞。
直到谢泰初的皮鞋映入眼帘。
“你是林笙。”
他用肯定的语气问她。
很明显,他知道她的存在。
林笙有些害怕的握紧了手中的雨伞,结结巴巴的喊道:“伯,伯父好。”
谢泰初上下打量着她,烟雨蒙蒙,她一身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微卷,长度到腰间,增添几分柔和的妩媚,与真正妩媚的女人不同,她身上还有一股极致的清纯劲,眉眼垂下,那睫毛浓密的阴影落在脸上时,徒增了风情。
细腰软肢,极致的东方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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