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毛发在阳光下看起来是一种灰调的紫色,从肩背很自然地过渡到马蹄的黑色,颜色还是很华丽很漂亮的。
小系统默默地充当百科全书,蓝色字又出现了:“古代把马的毛色分为:骝毛、粟毛、黑毛、白毛、兔褐毛、沙毛(又称驳毛),还有花毛,骝毛就是指褐色、红色或者黄色的马,但四肢下端必须要是黑色②。”
李盛明白了。
方英就看到这马突然抬头盯着一个地方看了看,然后转过头观察了一下那边马槽里的几匹马,又把头转回来了。
“这马看着灵性,你看,它的眼也大,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适合上战场啊。”
方英看完了这匹马,又一路往里面走去看,一边看一边说着什么,还让小徒弟上手掰开马的牙齿看。
李盛实在是饿了,但是看看马槽里的这些东西,他还是不想吃啊,算了,先饿着吧,据说饿到极点吃什么都好吃,没准到时候就吃得下去了呢。
就在他看蓝天看白云看地上的虫子发呆的空隙里,那边的马子已经托着一碗药汁子过来了,李盛有点畏惧地往后退了两步,怎么当马还要喝药啊!
但是反抗无效,他还是被按着灌下去了,嗯,居然不是很难喝,味道有点像凉茶。
喝完以后,方英走过来,微微笑了一下,伸出手从后面小徒弟背着的搭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绿色小瓜。
后面的小徒弟见状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话。
李盛感觉自己的口水一下子就泛滥成灾,啊啊啊想吃!快给我吃!
巴掌大的小绿瓜被托在方英的手掌心里送到了李盛面前,他嗅了嗅果蔬特有的香甜气息,克制着小心地张嘴叼住放到草料上,很珍惜地一点点吃了起来。
其实这瓜不大,他觉得自己两口就能炫完,但是他舍不得,想吃久一点。
哎,什么时候受过这罪啊,上辈子他可喜欢吃西瓜了,这辈子不知道还吃不吃得上。
旁边的方英更惊奇了:一般他给马喂瓜果,马都是卷进去两口就嚼干净了,这一匹倒是知道好吃的要慢慢吃,聪敏得过分了。
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相马,从他刚认字就跟着家里的祖父学马经,见过的马也不少,还从没见过这么灵性的。
小绿瓜很好吃,口感有点像黄瓜,还有微微的甜味,李盛吃得很开心,啊,终于吃到正经食物了啊!
但是瓜很小,李盛再怎么珍惜,还是吃完了,他满足地舔舔嘴巴,眼巴巴地看向方英,伸脑袋过去蹭了蹭他的胳膊,希望他下次还能给自己带点好吃的。
哎,人生不易,军马卖艺,上辈子他那是
多么有威严的人啊,现在居然沦落到这个地步了。
被亲近的方英不自觉弯了弯嘴角,他跟马这种动物相处了十几年,也喜欢马,何况这匹马神骏非常,聪灵不凡,还很通人性啊。
“群头,秦王来了。”
一个小吏急跑过来跟方英报信,两人端正神色,往外走去迎接贵人。
秦王?哪个秦王?唐朝的秦王有谁?李世民!
当马这件事已成定局,但是给谁当马还是不一样的,就跟后世一样,都是打工人,碰上的领导是什么样子可太重要了。
那可是李世民啊!
李盛一下子精神了,他抓心挠肺地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啊,一个劲地往门那边歪头。
蓝色字体又出现了。
人物信息:
昌发启国,一门三圣。
文定高位,友于不令。
管蔡既诛,成康道正。
贞观之风,到今歌咏③。
真是二凤啊!
李盛立刻激情发言:“系统,你能不能当镜子啊?给我前面搞个光幕那种,我现在形象怎么样?鬃毛顺吗?眼睛亮吗?脸上没有脏东西吧?”
没得到应答。
李盛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石槽,食欲不好的马会不会被认为身体不健壮啊,那就不会被选上当秦王的马了。
不就是草吗?他吃就是了!
于是,当方英引着李世民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匹正在疯狂炫饭的骝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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