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当歌·下】 ha itan gwo.c om(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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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发膏潲了三回水,边峦觉得差不多可以了,便用铜勺熄去了小炉子,等着膏体晾凉往里兑姜汁。竹烟和波月打好热水,搬来躺椅和高凳,边峦并不很习惯被人伺候,于是摆手,让二人先去忙自己的事,等染时叫他们。他解开前襟的两枚扣子,将沐巾掖在衣领中,侧着身子解下竹冠,问道“那咱们还带上小满吗?她那么小,身上肉嫩嫩的,会招上吗?”

“应该不会,这季节的蝇子都还在马肚子里没孵出来呢,让锡林带着小满在帐子里呆着吧。不过我估计他不会主动出来,他那么怕见人。”北堂岑徐徐说着,坐起身,将陶罐中的姜汁缓缓兑进瓷碗中搅拌,“好在是富贵人家,内宅的事情虽然琐碎,也不必要他亲力亲为。”

北方的民男还是很勤劳质朴的,大清早起来就拾粪烧火、煮茶炖肉,伺候一家老小吃喝,喂养牲畜家禽,打扫卫生,而且还有把子力气。娘们套马抓羊,他们能帮着摁,为难产的牛接生,他们也能跟着将牛犊往外拽。平时赶大集,说要买点什么大宗的用品,也是马一跨上就走了,天擦黑儿就扛回来。北堂岑摩挲着下巴,说“但是我们锡林也很好,做饭很好吃,点心也好吃,甜汤我也爱喝。”

“谁说他不好了?”边峦将头发拢成一握拧干,问“花忠么?她家贞一如今是给你做小,她无非抱怨一下,你听听就算了。”

“唉,也不全是。”北堂岑将瓷碗搁在桌上,喊了竹烟来给边峦染发,她坐在一旁看着,说“我最近就是在发愁,想起佳珲老笑话我,说熊女抬了小绵羊。锡林确实也是有点,骑马都费劲,别说其他的了…但应该没关系,锡林本来也不喜欢抛头露脸,是不是?”

竹烟的动作很轻柔,每根脱落的头发他都将其捋直,搭在高凳的一角,用发刷将膏体均匀地抹开。她说得含含糊糊的,边峦反应了一会儿,才笑道“她们是有什么赛事吗?大房肯定是不会的了,你想我陪你去?我猜猜,是圈马吗?”

“嗯嗯。”北堂岑连连点头,眼睛发亮,干脆坐到了边峦身边,搂着他的腰,将脸埋进他胸怀中蹭个不停,说“去嘛、去嘛,她们长在马背上,咱们也很厉害的,对吧?雪原上一半的圈马手都会去大帮一较高下,我也很想去。”她抬起头,在边峦的衣襟上用力啃了一口,毅然道“连马我都给你准备好了。膘肥体壮的杆子马,一点也不怕冲撞。”

马是等级严格的群居动物,由年长而亲和的母马领路。通常情况下,它并不是最健壮、最有攻击性的,也不是脾气最刻薄的,比起走在最前或最后这些显眼的位置,它更喜欢隐藏在群体中,这也便于随时关注族群的情况,激励其它成员前进。富有经验的圈马手能够一眼辨认出头马,将它撵逐至离群。

头马的配偶被称为儿马,负责照顾后代、攻击敌人、保卫其它成员,当头马受到威胁,儿马一定会嘶鸣狂奔,掩护头马,更有性情暴烈的,当场就会尥蹶子,用身躯冲撞圈马手,这时就需要一位娴熟而勇敢的套马手来牵制儿马。在雪原上,会套马的男子很受欢迎,能够一举套住儿马的,则通常是部族首领的儿子、夫婿与父亲——换而言之,堂堂部族首领,如果她的夫婿连区区一匹儿马都套不住,岂非太没用了?这样没用的男人,搞回家里来干什么?眼光有问题。佳珲就总是因此嘲笑北堂岑。

北方的部落与族群往往模仿自然在生活中的投影,从中习得规律、总结经验,构建自己的文化。圈马是勇敢者的游戏,娘们堪比头马的英武洒脱在此时尽显无遗,辅佐她们的套马手不仅只是家中使役的男子,更是她们延续血脉的工具、奢侈的饰物,是她们有德行的夫婿,流光溢彩的占有品,盛放欲望的对象。

对于北方女人来说,配合默契的男套马手比一匹好马来得更珍贵。

“好吧,咱们去吧。”边峦笑起来,摸着岑儿腴润的下唇,说“不过自从离开托温以后,咱们都没有再一起圈过马了。我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生疏。”

“明天跑两圈不就知道了,生疏也没关系,原本就是玩一下,活动活动筋骨。”即便在京师生活了二十多年,岑儿的底色仍然没有改变。她这么一说,边峦才觉得有些松快下来,将头点了点。

游廊中的光线不暗却斑驳,边峦的脸朝向背光的一侧,经过多次的水洗和浸泡,染膏已不再脱色,星星点点的白发全然隐去,甚至连发质都看着柔顺不少。竹烟为他擦去发尾的水珠后便退下了,边峦坐起身子,将头发揽到一侧肩头,用沐巾轻轻搓揉着。

手指划过他的脖颈和脸,随后戛然而止,竹与藤编织的躺椅被压出轻微的呻吟,北堂岑环着边峦的颈子,将自己给挤上这窄小的方寸之地,在边峦的身上摸摸索索,叼着他胸前的软肉磨牙。“干什么,这么开心?”边峦已很习惯岑儿心情一好就爱叼点儿东西的积习,只是觉得有些酸痛,轻轻捏住了她的腮帮子。北堂岑没有答话,哼哼了一声,又偏头去吻边峦的脖颈。她们之间的气氛沉下去,湿润的唇舌顺着血液流淌的方向滑下来,北堂岑的指尖不安分地扣住他大腿,碾过细腻而平滑的肌理,手掌愈发地收紧。她很用力,直把人攥得痛起来,边峦皱着眉,被她在肩头咬了一口,才忍不住地吭声,摸着她微微发凉的后颈,问道“要不要进屋?”

边峦现在住着的是她们当年有了斑儿以后住的屋子。岑儿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回到托温休整,住的也是这间屋子。

北堂岑站起身,抬了下手,边峦于是走在前头,缓缓穿过光影交错的长廊。他感到岑儿勾住他的小指,抚摸着他的掌纹,随后又悄无声息地攥住他另一只手。抽落衣带的声响在他背后窸窸窣窣,微凉的绸缎像蛇的鳞片,缠绕住他的小臂。副绳的绳耳穿过绳圈,随即收紧。那是个拴马扣,边峦很熟悉这种打结方式,他的脚步停顿住,岑儿摩挲着他的腕骨,在他后颈吻一下。那是催他的意思,边峦面红过耳地跨过门槛,进了屋,那两扇门随即在他身后掩上。他走进内室,岑儿攥住他一边肩膀,骨与骨拼合的触感是如此清晰,被头发濡湿的衣料贴在皮肤上,又疼又凉。

脱离了那种压抑又肃杀的环境,岑儿已经很久都不会故意弄痛他了,也不像以前那样很凶地打他——其实边峦并不讨厌那样。酷寒的气候,阴沉的天色,存与亡,实力悬殊的博弈,只有身体的疼痛能安慰他,就好像岑儿还在他的身边。“岑儿…”边峦跪坐下来,朝后倾身,后脑贴住她的腿面,望着她解开革带与中衣,那些纵横交错的疤痕构成凹凸有致的粉红色阴影。北堂岑抚上他形状趁手的颌骨,边峦顺从地仰头,侧过身,用鼻尖亲呢地磨蹭她的花器,吻她细腻的腿根。

岑儿握住他脖颈的动作简断直截,变得有点像那时候了。手指从他发丝间穿过,托住他的后脑,拇指抵着他的颌骨往上推,直到满意的角度。边峦的脸紧贴着她的阴阜,颤喘的舌尖拨开花穴周围的细软绒毛,挤进了高热的穴道。北堂岑垂着眼帘,看边峦心无旁骛,越吻越深,睫毛细密地颤抖着,因呼吸不畅,颧骨逐渐染上一层薄红,前襟堪堪浮现两枚齿痕,是她刚才咬的。边峦在吮吻的间隙艰难地挪动身体面向她,舌尖停滞片刻,然后再次往里探,濡湿的鼻梁抵住花蒂,快感随着他厮磨的动作涌上来,北堂岑觉得下腹发紧,甬道潮热,几乎沉浸欲海,不由用虎口托住边峦的颌角,挪动拇指,轻柔地触碰他滑动的喉结。

她感到边峦的气息停滞片刻,被打乱了节奏。隔着珠帘,她看见正堂的四方桌上一盏红烛,烛泪蜿蜒,朝下流淌,汇聚在托盘中,又重新凝成一块红蜡。北堂岑将手挪上他的耳鬓,缓慢与他分开,情液湿润了边峦的嘴唇,扯出黏腻的两道银丝。

天长溽热,橘黄色雾霭细腻柔和。北堂岑俯下身,用额头碰了碰边峦的眉心,在摇曳着的金色晚风中吻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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