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鸳鸳擦了擦亮黑的小皮鞋,望向四周的断壁残垣轻声叹了口气。
“哎……”
这已经是穿越过来的多久了,她原本在经历渡劫期的天雷,直到最后一道落下,一个惊天霹雳,睁眼便到了末世。
作为首屈一指的修仙界大能,她花了好长时间才勉强接受末世处处都是难以入眼的行尸走肉,不是缺胳膊少腿的,就是脸都被啃得血次呼啦,修仙界哪个不是玉树临风仙气飘飘的模样?不说白鸳鸳是当世第一美人,随便捉个修仙界路人都是标标致致。
身上穿着从服装店找来的小白裙,好在末世大多人都搜刮食物,服装店等倒没什么人光顾了。
她抬手掐了个屏息决,四周的行尸仿佛视她于无物。
“这附近究竟有没有活人啊。”她踩着小高跟,环顾四周,除了零零散散的行尸,再没有其他。
白鸳鸳百无聊赖的散着步,今天的任务就是寻找附近的活人,作为一个颜控,起码是看看正常人,也比天天对着这群辣眼睛的行尸心情好。
忽然,前面行尸堆中出现一个完全不同的身影。
有些青黑的皮肤,身量很高,特别是他的脸,和周围歪瓜裂枣的行尸也截然不同,狭长的眼,鼻子高挺,下颌线完美,白鸳鸳想了想,觉得他像极了那群武修,身形健硕,就是手臂上有个牙印,大概是被行尸咬到了变成这样的吧。
好好一个大帅哥,真可惜。
白鸳鸳不禁替他扼腕,不过转念一想,难得遇见长得入眼的男人,若是还有救,帮他一把也没什么不行,就是有些心疼灵力。这个世界的灵力比起修仙界可谓是稀薄的很,若不是白鸳鸳如此强悍的,恐怕难以吸取四周灵力为己用。
好在丹田中灵力充沛,稍微节省一些便好,而耗费的灵力只能平时打坐吸收,比起修仙界,更加耗费时间罢了。
于是,她轻点地面腾空而起,白色裙摆翻飞出漂亮的弧度,而那只行尸仿佛感受到了什么,呆呆的抬头望向白鸳鸳。
“倒还有些神智。”说着,抬手施法,那行尸周围原本围着零零散散的行尸倏的一下消失殆尽,甚至连一丝血迹都没留下。
如此,白鸳鸳才算满意,收拾完毕,她便翩然落至他身边。
这一走进,更加觉得他生的高大,就连修仙界也少有这样的个子,白鸳鸳忍不住戳了戳他。
“兄台?”
“?”
“啊……啊……”他张了张嘴,却没对白鸳鸳扑咬,只是紧紧盯着她乱戳的手,纤细白嫩如玉一般的颜色,被他略显青黑的皮肤衬托的更加雪白。
看来也不是完全失了智,为了节省灵力,屏息决时间并不长,此时已经失效,他却对活生生的白鸳鸳无动于衷,兴许还有救的样子。
白鸳鸳端详着他的脸,长得确实不错,也不是不能花点灵力帮帮他。
“跟我走吧!”
入目是酒店的走廊,顶楼的套房一片整洁,就连楼道也干干净净,想来末世前这里没人入住。
白鸳鸳带他进了顶楼唯一一间房间,房间内分别有主次两卧,中间有客厅隔开,两个房间都带有独立浴室,将他放在平时不住的次卧,然后在芥子空间里寻找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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