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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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恕想,她累了,所以不准备跟他说话了。

他的预估是精准的,果然,她的下一句话是讲自己还有事,先走一步。

他的身体没有动。

不过她还是极为善良的人,甚至还对他寒暄道,天气热,注意防暑。

简韶笑着说:“再见。”

她步履轻快地离开了花店。

简韶轻松地想,两人之间是熟悉的陌生人,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

打烊的时间快要到了,店员犹豫再三,还是走到休息处的桌前,柔声询问:“请问——您还需要些什么吗?”

男人坐在这里很久了,久到她以为,他其实是一座大卫式的雕塑。

在他第一天过来买花时,她便注意到他了。因为他的气质实在是太独特,低调、漠然,像冷藏后的花茎,有一种冰冷的、支撑的感觉。

他连着买了三天的花,每一次都是在彼得拉克十四行诗第47号响起前来到店里,然后在104、123结束的末尾离开。

刚开始她以为他对这家花店情有独钟,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他对花根本不感兴趣。花束全程都搁在手畔,仿佛只是一种习惯的陪伴。

昨天,她没忍住问了一句:“您对店里的花还满意吗?”他终于看了花束一眼,说非常香。

店员不免笑道:“礼品花怎么会不香呢?”

她在心里断定,他过往绝不是常买花的人。

今天,123号结束的末尾,他依然坐在休息处没有离开。她注意到,他正在纸上飞快地写着什么。

“您还需要些什么吗?”店员隐晦地问。

他微微抬起眼。她发现他的轮廓其实十分冷峻,浅色的衣服让眉眼更加浓郁。

他冷不丁地问了她一个奇怪的问题:“这里是哪里?”

店员一怔,下意识报出了店名。

他仿佛确认了心中所想,面部神色呈现片刻放空。

隋恕想,他不是不知道这一切是真实的,他只是需要一些时间去确认。

这是幻觉吗?

不是的。

他轻轻地对自己说,不是幻觉。他只是非常会假装,非常擅长欺骗自己什么都没有发生。

隋恕慢条斯理地想,很多时候他都能骗过自己,欺骗自己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他会继承他们的习惯,他们的做事方式,就像他们依然生活在他身边一样。

只是,总有人会跳出来告诉他,软木板是空白的。

额头鼓涨起来,刺痛的感觉从神经末梢渗透进骨组织中。他感到了抑制不住的疼痛。

他想,他可能生病了。

店员看到他起身,礼貌地说抱歉。

男人抱着花走出了商店,桌子上落着一张未带走的便笺纸。

店员好奇地凑上前,那是第104号的底本诗:

Tal m'ha in prigion che non m'apre ne serra, ne per suo mi ritien,nè scioglie il laccio.

我仿佛被囚禁,但又半开罗网;我想走出牢狱,但又铁索啷当。

e non m'anci de amor, e non mi ferra, ne mi vuol vivo, nè mi trae d'impaccio.veggio senz'occhi e non ho lingua e grido.

爱情既不杀我,也不让我飞翔;既不让我活,也不令我脱困。两眼黯然无光,欲呼无声,欲语无言。

e bramo di perir, e chiegio aita, ed ho in o dio me stesso, ed amo altrui.Pasco mi di dolor, piangendo io rido.

我渴望毁灭,但又向人乞求生存,我厌恶自己,但爱别人却是真心。我以忧伤为食,带泪而笑。

egualmente mi spiace morte e vita. In questo stato son, Donna per voi.

生命对我固不可贵,死也不足惜。这样的命运,爱人,全因为你。

简韶买了当地特色的年饼、鲍鱼罐头,又订了一份香煎马鲛鱼外卖,和小祈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小年。

除了他总是试图让她一起穿“大字衣”,其他都很好。

“这样子走在街上,所有人都知道我们俩是一对啦!”小祈开心地说,“穿吧穿吧穿吧,好不好嘛……”

简韶腹诽,要是两人真的穿着这种衣服上街,估计第二天就会被华人同胞拍下来发到网上。

不过她还是可以理解小祈的审美为什么这么奇怪,海底常年见不到什么光线,更没有颜色,他会觉得大红大紫这种带有极强视觉冲击性的色彩非常正常。

简韶只得使出杀手锏,飞快地亲他一下。他立马忘记衣服的事,追着她继续要亲亲了。

男朋友祈比宝宝祈难缠了,但是一样好哄!

担心小祈多想,简韶没把遇到隋恕的事情告诉他。不过她还是多留了一份心,让小祈这几天都不要出门。

“那我等你回来。”小祈乖乖地坐在板凳上。

简韶摸摸他的脑袋:“你最听话啦!”

“听话!”小祈举爪子。

一切确实没出什么差错,也没有人打扰他们的生活。

只是路过花店时,简韶再度碰上隋恕从店里走出来。

他依然抱着一束海棠。

“好巧。”隋恕微笑着说。

简韶不得不停下脚步,和他打招呼。

隋恕颔首,绅士地为她让开道路。

“再见。”他说。

“再见。”

简韶发现城市真的很小,而相遇的确非常容易。

华人商会举办的舞狮会上,她甚至看到了多年不见的小学同学。一问才知道对方高中毕业因为成绩不算太好,就申请了这边的本科。QS排名高,费用不算贵,算起来比读民办性价比高。

“我现在是一名vlog博主了。”

简韶由衷地为她高兴。

热闹的街头,简韶扫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居然又扫到了隋恕的面孔。

他的身形清峻、笔挺,和周围的人群格格不入。

没想到他也会过来观看这样的活动,简韶冲他招了招手,隋恕回以温和的微笑。

两个人好像真的变成了关系尚可的朋友了呢。

舞狮的场地毗邻年货市集,简韶被人群挤出一身汗,干脆离开小广场。

她从口袋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备忘清单,只见题头被人用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着:饥饿的男朋友,要吃罐头——

后面画了一个圈,伸出两只饥饿的爪子,抱着一盘鲍鱼。

这是谁做的坏事,不言而喻。

一道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清清冷冷。“这里的鲍鱼罐头味道一般。”

简韶转过身,仰头看到了隋恕。

他今天穿着一条浅亚麻灰衬衫,低调的纯色设计,扣子是精巧的贝壳。

火辣辣的阳光直射在她的脸上,让人有些睁不开眼。简韶下意识发出一点鼻音:“嗯?”

她的位置是迎着光线的,而隋恕背对着太阳。她仰脸看过来的时候,阳光和她的面容都被完整、清晰地呈现在他的眼皮底下。

包括脸上细小的绒毛,包括翘起来的、散在风里的鬓发。

阳光被挡住。

简韶抬眼,一只手挡在她的头顶。

“啊,谢谢……”她本能地道谢。

他是体贴的人,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去学校接她,总会给她顺手带一份点心。

简韶眉眼弯弯,冲他笑了笑。

隋恕的目光有些沉。

站在他的身前,刚好能被他的影子挡住。简韶在阴凉里说:“我没在这条街买过。”想了想,她又不好意思地说:“我以前很少吃海鲜,吃起来总觉得味道都差不多。”

有些像他带她去做漂亮造型、参加宴会,她分不清各种宝石有什么区别,也认不出那么多牌子。那时候她害怕他看不起她,总憋着一股劲,不敢问也不敢说。

想到这里,她不由感慨地对隋恕说:“如果是以前的话,我可能不会告诉你。”

他的目光很专注,声音像大提琴,低沉柔和:“嗯?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富盛的日光滚烫在凉鞋上,裙摆被微风吹的一直晃。

不再是恋爱关系,相处起来反而十分轻松。简韶终于能坦诚地告诉他:“因为害怕被嘲笑。”

她像讲别人的故事一样,一直微笑着,掰着手指头回忆:“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其实……有一点土土的。那个时候我扎着一个低马尾,不会搭配衣服,没出过远门,什么都不懂,只会做一点高考题。平城实在是太大了——”

她笑的无奈:“大家很好,只不过我不够好。”

椰子树轻轻摇曳,隋恕安静地,听着她说话。

“我学会了用化妆品,有了自己喜欢的衣服风格……”简韶慢慢数到,“但是我的宿舍太小了,是三层的床架,有的时候我会觉得我睡在驿站的货架上。在这里很难有隐私空间。”

“所以我特别感谢你——”简韶忽而对上他的眼睛。她的整张脸都是真诚的,黑曜石一样的眼珠子闪闪发光。

“我从宿舍搬走的那天,特别开心……”简韶浸入回忆的潮水,声线很轻,“那天的夕阳特别美,整条楼道全是金灿灿的色调,最尽头的窗子像淌过融化的蜜蜡。很多人都在看我——或许是非常羡慕我,也可能是别的。下楼的时候,非常的不真实……”

“这是第一次我从这条楼梯上下去,有人帮我提箱子、搬东西。以前开学、放假,我都是自己扛笨重的箱子,每一次胳膊都要酸痛三四天……我从楼上走下来,你就在宿舍楼下的车里等着我。”

简韶想,他可能不知道,那个时候她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一步一步,带着她所有的欣喜、担忧、自卑、勇气,朝他走过去的——

“所以我特别感谢你。”

感谢你短暂地给一个年轻的女孩提供了安身之所,满足了她未完成的期望,和小小的、不敢告诉别人的虚荣。

隋恕直直地盯着她,诸多的复杂缠绕在他的眼瞳中,越来越深,越来越沉。

他突然开口:“可是,我从未这样看待过你——”

可是他从未因为她的出身看不起过她。他从未觉得,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究竟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有的人承载的罪孽要多一些,而有的人则更干净。

简韶睁大了眼睛。

隋恕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住所的。

他没有开灯,任凭身体陷入无边的黑暗,被夜色淹没。

这是一个明月高悬的夜晚,漫天的星星像一张巨大的捕梦网。

他或许已经睡着了,也或许仅仅是落入了网中,再也走不出这场梦境。

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唯一令她记忆犹新的事情,竟然是最开始的时候,他做出的最微不足道的、将她接到家里住的举动。

他觉得自己非常可笑。

隋恕像被一只巨大而冰冷的手扼住咽喉,什么声音也发不出。

黑漆漆的窗格,是宣判的枪口。

回忆里最甜蜜的部分,是便宜行事的毒药糖果。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他对她,根本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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