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玫瑰香味,但他刚才从背后深嗅我的举动,无疑证实了这一点。
我猜测他一定很有钱。毕竟只凭哥大的薪水,就可以在纽约养活一个中产家庭。
在教室里看到他的时候,我根本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嘿,难道我走错教室了?”Elaine兴奋地拍打我的后背,她指着走进来的西装男人尖叫,“我们哥大什么时候有这样英俊的教授了?明明上一节课还是Morgan那个可恶的白胡子老头!”
我心不在焉地掏出古典经济学的课本,抬头看向讲台时却陷入震惊。
讲台上站着的男人,我吃过他的性器。
Morgan告诉我今天他的课用讲座代替,让我务必把教室打扫干净,没想到主讲人居然是他!
我心里闪过几个猜测,一边祈祷他不要发现自己,一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仔细一看,他比那天多戴了一副银框眼镜,发型与那天也略有不同,看上去更性感了。我只顾看他,连他讲了什么内容都没听进去。
课后,我拜托Elaine把我的书包带走,追上那个背影,偷偷尾随他出了教室。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着他,心理很矛盾,既害怕我们的关系被学校发现,又不想昨天的一切没发生过。
或许是因为我的脚步声太响,在路过草坪时,那个背影突然停下,他显然发现了我,提着公文包走近。我屏住呼吸,完全忘了要做出什么样的表情。他高耸的眉尖拧着,脸上的神情冷漠,打量了我两眼,便松开眉尖,“是你。”
我该庆幸自己为了图方便穿了裙子来学校,这样在他让我跟他上车,并带我来了华尔街大亨们的宴会时,不至于出丑。
我猜,他让我上车是因为恰好需要一个女伴,而我的姿色尚可。
在他把车停下,并把手放在我的腰间时,我便知道自己想的是对的。
“你放心,这种场合我出席过几次。”我被他揽着走进金色的大厅,趁他还没被别人搭话,悄悄在他耳边说。
他低头瞥了我一眼,“嗯”了一声。
那晚,我随他回了家,这之后他又带我参加了几次宴会,再带我回家,每次都会给我不菲的报酬。
后来我才从Morgan那里得知,他是Morgan的好友,那天也是应Morgan的请求替他上了一节课,据说后面还要继续代课。Morgan是经济学界有名的学者,即将踏上出国访学的旅程,只能拜托Frederick代课了。
我完美扮演了一只初入名利场的金丝雀,在Frederick带我和几位名媛贵妇打招呼时面不改色,甚至还看到了一个我曾经的老主顾。
在他离开后,老主顾还走过来和我碰了杯,打趣我:“没想到你离开我是攀上了Frederick,看来他的yellow_fever还没痊愈啊。”
黄热病?不,不是它的原意,这个词是指……
我好像被人兜头浇了桶凉水。
Yellow_fever,指专门对亚裔女孩感兴趣的白人男性。
所以他带我参加宴会并不是我有多么特殊,只是因为我是亚裔?
还好,我还没完全为他着迷。我看着朝我走来的英俊男人,望着他湛蓝的眼眸,还有微翘的嘴角,身体绷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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