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不来抢走我 第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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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呀,早晚都要面对的。”姜榆朝她微微笑着,“早点见了,省得以后出丑。”

她款步到了门口,捡起牵红放下的灯笼,回眸对着欲言又止的两个丫鬟,道:“去给夫君准备醒酒汤,不用跟着我了,我一个人可以的。”

牵红眼看着她移步向外,心中酸涩难忍。

这还要从前几日说起,数日前,东征大军班师回朝,其中最风光的要数将军林旗。

林家祖上是出了名的武将,有从龙之功,老皇帝登基后对武将心有忌惮,林家老祖机□□动交了兵权,专心在家含饴弄孙。也因此,林家免遭了兔死狗烹的结局。

国泰民安了数十年,直到三年前,东面两个外邦突然同时发难,长驱直入,接连侵占大殷朝六座城池,抗敌的主将都被生擒了三个,满朝哗然。

朝中武将稀缺,除了年近六十的赵老将军,竟然无人能领军上阵。

最后还是国子监的先生向皇帝进言,认为林家林旗饱读兵书,有其先祖风范,或可随赵老将军上阵杀敌。

彼时,林家父母初逝,林旗便是那时临危受命,跟着赵老将军去了战场。唯幼妹林玖,年仅七岁,被托付给了家中老仆。

三年时间,林旗数次领兵突袭,斩杀敌将无数,名字响彻边关。

如今敌邦俯首称臣,愿每年进奉珠宝马匹等换取安宁。东征大军风光回朝,林旗居功至伟,成了京中新贵,前去林家拜访的权贵们几乎要将林家门槛踩破。

距离林旗回京至今已过去了十余日,今日是平昌侯府的二公子周意辰,在府中设宴款待林大将军,而姜榆的夫君周三公子也是要去作陪的。

周三公子全名周明夜,自幼体弱多病,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平日里甚少饮酒。

按理说不该喊他去前厅待客的,奈何这周二、三公子不合,周意辰分明就是有意为难周明夜。

而牵红不想姜榆去前院扶周明夜,则是因为姜榆少时曾与林旗有过婚约。

林旗率军东去没几个月,姜榆意外与周明夜有了肌肤之亲,被迫嫁进了明昌侯府。

周意辰故意灌醉周明夜,又让姜榆去前厅扶他,是有意引这对曾经的未婚夫妻相见。

一个晚宴,恶心了三个人。

牵红不明白周明夜为什么不找个借口推拒了,姜榆又为什么一定要去,她苦着脸愁了会儿,叹气熬醒酒汤药去了。

姜榆却是一点儿也不觉得为难的,她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捏着裙角,小心翼翼地跨过了一处积水。

出了小院不远,碰上了府中几个丫鬟,丫鬟要帮她拿灯笼,被她温柔拒绝了。

一路到了前厅,厅门洞开,里面灯火通明,隔着一段距离,都能听见谈笑声和弦乐声,听着气氛很好。

姜榆在外面站了片刻,在丫鬟们端着盘子出来时将灯笼递了过去,而后压着心口长舒一口气,抬步进去了。

厅门口守着的丫鬟已传了话,姜榆一进去,便听到周意辰的声音,“弟妹来了?快把三弟扶回去,今日的事都怪我,不该让他多饮酒的……”

宴客厅中的谈笑声登时如被掐灭的烛火,只有奏乐声依旧,声声入耳。

姜榆微微向周围扫视了一眼,厅中烛光晃眼,宾客众多,她在左侧看见了周明夜之后就停住了视线。

“不碍事的,夫君他酒量差,回去喝点醒酒汤歇会儿就没事了。”周明夜已瘫软着趴在座前,袖口尽是酒渍,看着像是一摊烂泥。

姜榆说着快步走过去,酒气熏人,她却鼻子都没皱一下,无视了他身上的酒污,在他肩上轻轻拍着,柔声唤道:“夫君,醒醒。”

周明夜醉得不轻,含糊不清地说了句什么,没有了动静。

姜榆抬眸对着周意辰,“那我先扶夫君回去了,二哥,你们继续。”

“哈哈哈,弟妹你以后还是看着三弟把酒量练练吧,这样子出去应酬可不行。”

“是呢。”姜榆点头称是,转向周明夜道,“夫君,我扶你回去。”

周明夜因为娘胎里带着病,身形并没有多强壮,只比姜榆高了小半个头,但姜榆一个娇弱姑娘,要扶起他还是有些难的。

所幸厅内有丫鬟在,帮着将周明夜扶起。

姜榆肩上架着周明夜的胳膊,一手撑在他胸口,扶着他出了案几,主座的周意辰还在笑道:“当心点,别摔着三弟了。”

姜榆没抬头也知道厅中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她是不在意别人的目光的,她只在意一人,却不能抬头去看他。

当初她与林旗的婚事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但自从她嫁与周明夜之后,事情就莫名其妙传开了。

但凡她今日有半点不合规矩的地方,明日闲话就会遍布整个京城,说明昌侯府的三夫人还与前未婚夫藕断丝连。

此时,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周明夜身上,余光也未有分毫偏移,然而刚往外走两步,周明夜忽地挣扎了一下,身子一歪,重量全部压在了姜榆肩上。

姜榆受不住,打了个趔趄扶着人向一侧偏了偏。

周明夜跟着歪倒,与姜榆撞到了一起,“当啷”一声清脆的声响,是姜榆发间的金簪被他发丝勾住,甩落到一旁的酒桌上。

丫鬟忙上前来帮着扶稳了周明夜,姜榆轻松了些,向着旁边的人福身致歉道:“失礼了。”

周意辰的声音再次响,用意味深长的口吻道:“三弟妹不是有意的,林将军当然不会与她计较,是吧?”

厅中鸦雀无声,连弹奏的乐声都到了尾音,只余指尖碾动琴弦的颤动声,似有若无。

“无妨。”一道低沉的声音响在跟前,说话的人语气淡漠,不带一丝情绪。

姜榆始终未抬眼,她垂着眼睫,看见一只指节突出的手拨开酒盏,捡起了她掉落的发簪。

那只手很大,手背颜色略深,握着发簪的一端翻转过来,以大拇指与中指夹着细细的簪身,食指在下方托着,虎口处的茧子格外显眼。

姜榆眼睫颤了颤,她认得这只手,更知道那茧子是常年习武练箭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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