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宛抬头微笑,眼睛明亮,脸颊有一点肉,看起来十分乖,像是没有任何异常一样,“没有不舒服,可能刚刚过来的时候跑的有点快,感觉有点累。”
听到明宛的话,胡若弗放下了心,又帮她倒了水润润嗓子。
不怪胡若弗总是分外小心,主要是明宛之前营养不良,被拐卖以后人贩子也不将她们当成人看,多少都挨过打,所以明宛的身体其实非常虚弱,就好像是一个空壳子。
普通的跑跑跳跳对于小孩子来说很正常,可对于明宛却会非常的累,她也更容易因为季节或者天气的转变而发烧着凉。
这些都不算大问题,只是需要更加精心的照顾。
所以胡若弗对待明宛总是特别小心注意,就是担心一个轻微的疏忽,便让明宛又生一场大病。
成功让胡若弗相信自己只是太累了以后,李明宛在心底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她尽量控制着自己不要把目光落到刘长征身上,减少自己全身上下的紧绷感。
其实她没见过刘长征,对这个人也压根不熟悉,但是刘长征的手上戴着不知道从哪淘来的手串,木质的花纹,甚至是绳结的系法,都和明宛记忆中的某一只手上戴着的一模一样,直至重合。
认真算起来,也并非属于明宛的记忆,而是原主的。李明宛并没有继承原主的全部记忆,但是却会在遇见某些熟悉的事物或者人的时候,脑海不自觉浮现一些记忆片段,明宛自己的情绪也会被影响。
比如那个手串,是戴在当初那些人贩子的其中一个手上的。
就是那个人贩子从何云娘手里买的原主,后来原主还亲眼看见过那个人□□年轻的姑娘,原主也被毒打过,打她的就是就是戴着那串珠子的手。
所以李明宛一看见刘长征戴的手串,当时脑海里立刻就出现另一只戴着一模一样的手串的手,毫不留情的将年纪尚小,不断哭喊着的原主拖拽出家,又用那只手扇打原主,无情的掐住原主的脖子,让原主险些窒息,也同样用那只手,在原主的面前毫无遮挡的撕破一个姑娘的衣服施虐……
正是如此,杂乱的片段涌入明宛的脑海时,她整个人仿佛被恐惧包围,身体一瞬间麻木,动弹不得,明明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也感觉自己似乎被恐惧的情绪淹没,胆颤不已,跟着脸白发颤。
即便是到现在,原主曾经的经历也在影响着明宛。
虽然比刚才好了一点,但是明宛自己也不确定,如果她一直注视着手串,会不会失态。
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她不想因为自己而发生变故,或者给任何一个人难堪。毕竟害怕恐惧都是明宛自己一个个人的事,是那些穷凶极恶、丧尽天良的坏人造成的噩梦,刘长征从前甚至未曾见过她,他没有做错任何事,自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受到任何影响。
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胡若弗,李明宛不用直面刘长征,原先涌出来的情绪,也慢慢散去。明宛的面色渐渐恢复正常,也能分出精力来观察桌子上的其他人。
除了刘长征一家三口,明宛还看到坐在杨良玉旁边的一对夫妻,他们很有夫妻相,因为一眼望过去,就有种与常人不同的气质,是要锦绣琳琅的堆砌才能养出来的气度,华贵堂堂。尤其是女人,穿着得体的旗袍,虽然一整桌的菜都出自她的手,但身上绝见不到半点狼狈,妆容如常,头发精致,从前恐怕也是被众人趋之若鹜的名媛。
以至于在如今为了低调,故意穿着朴素无华的旗袍,也不戴任何贵重首饰的情况下,都掩饰不了这份风姿。
而男人戴着金丝框眼镜,谈笑自若,但并不给人以普通的文化人的气韵,反而眉宇坚毅,应当是个果断,且拿得住大事的人。
他们两人,应该就是杨良玉的父母了。
果然像胡若弗说的那样,十分好认。
但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个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穿着一身军装,正襟危坐,脊背挺直,尽管他收敛了许多,但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凛冽入骨,让人不敢对视,整个人严肃又不怒自威。不过,如果细看的话,其实五官很周正,哪怕眼角有了细纹,也仍旧好看。
明宛大概能推测出来,这个人应该就是另一位邻居江叔叔。只不过……
不知道为什么,明宛总觉得他看起来有些眼熟。
但这一桌子的人,其实还是对不上,因为她一直记得李文畔伯伯和她提过,家里有一位妻子,还有一个偶有调皮的哥哥。胡若弗也提过这位哥哥,叫李卓晚,在读书上很有天资,好像和刘长征在一所学校念书。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看见。
李明宛这么想的时候,恰好桌上的几个大人话锋一转,聊起了李卓晚。
刘夫人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放下筷子,问起胡若弗来,“我记得卓晚被他们老师带着去什么比赛,得有好几天了吧,怎么也没见回来,也不知道比的怎么样了?”
胡若弗对这个侄子一向很关心,是以笑了笑,胸有成竹的回答道:“是文章,应该是比完了,但是举办是在大学里面,恰好文畔以前的先生在那所大学里任教,卓晚作为小辈去拜访,说不定是被留在郑先生家里做客了。郑先生一向疼爱我们这些学生,连带着家里的子侄也是爱屋及乌。”
经过胡若弗这么一说,刘夫人才算听明白了,但是她眼睛又瞄到自家儿子,不由得感叹道:“还是若弗你好,卓晚这孩子做事顺当,人又聪明,那奖状是一张一张的往家里拿,多好的孩子啊,再看看我这儿子,书也读的不好,鬼主意又多,我真是上辈子孽造多了,这辈子摊上这么个小冤家。”
胡若弗知道刘夫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明明十分疼孩子,但是嘴上从来不饶人,她安慰道:“读书固然重要,但主要为的是让人明理,长征是比旁人更机灵、更有主意,但也不是不好,只要心思正,想的比别人多也不是坏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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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胡若弗说的很在理,刘夫人其实也知道,但是她半辈子的时间都待在乡下,对于读书人一向是极为推崇,总觉得读书才是正理,往后孩子才能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出路。
别看刘剑龙如今闯出点名堂,一家人能搬到这样的地方,但他一路走过来,那是九死一生,即便到了现在,她也同样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自己丈夫就为国捐躯了。
说到底,谁愿意自家孩子受苦,能握笔杆子,总比木仓杆子来得安全。她就两个儿子,大儿子去了部队,小儿子实在不想让他也走这条路了,真要有个万一,收到两份讣告,她怕是真没活的念头了。
但这些是不能为人道的由头,刘夫人连丈夫都没有说过。在丈夫甚至两个儿子看来,从军无比光荣,哪怕青山埋骨,都是义所应当。
自然,如果真的到了危急存亡的那一刻,她也会毫不犹豫的送孩子上战场,国将不复,家何存焉?
可如今这不是越过越好了吗?
人总是有点私心的,她期盼小儿子能吃读书人的饭,也实属正常。只不过,刘长征实在是没有这份天赋,真要论起读书,其实还是大儿子刘万里厉害些,学校里的老师先生,没一个不夸他的。
就是刘万里生的早,跟在刘剑龙身边的时候更多,性格养的和刘剑龙如出一撤,认定的事情,就心志坚定难以更改。
刘夫人深知儿子的脾性,所以压根不阻拦。再说了,就算在刘夫人自己看来,送一个儿子上战场,报效祖国也是义理所在,是身为国土之上存活者的责任。
多想无用,她现在一门心思就是想让小儿子刘长征把书读好。被胡若弗这么一劝,虽然刘夫人还是原先的想法,但好歹没有继续盯着刘长征,拿他和李卓晚做比较。
而在桌子旁边听她们说这些的李明宛,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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