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水鬼民宿经营守则 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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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乌溪水域,我走入市区,豪雨中路上行人不多,车辆倒堵了好几个路口,晃眼的车灯、繽纷的招牌、刺耳的喇叭、喧嚣的雨声,活人的世界包罗万象,不像水底除了鱼虾就是水草。

台湾人绝对是世上最热情的种族,一路走来已经有好几个人看我雨中不撑伞而好心主动想借我把雨伞,真想告诉他们即使我撑了伞,全身仍然溼答答,毕竟我是水鬼啊。

时间渐晚、雨势渐大,街道越来越清静,几乎只剩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超商与速食店还在营业,偶然拐进一条小巷,巷底有一间仿古装潢的酒吧亮着灯,夹杂着欧式、日式与中式等风格,各异的特色奇妙地碰撞出属于台湾特有的文化。

这间酒吧令我想起四零年代的台湾……我曾经活过的年代……。

走进酒吧,店中依旧充斥着復古的摆饰与傢俱,酒吧里的顾客多是穿着打扮颇有文艺气息的年轻人,对了,这几年有个新词特别流行,叫「文青」,这间酒吧的氛围八成就是他们所谓的「文青风」了吧。

我找了个吧檯靠墙的位置坐下,酒保正忙着招呼其他人,等待同时,一名长相斯文、二十出头岁的男孩朝我走来,一上来就自来熟与我攀谈……。

「忘了带伞?淋成这样很容易感冒,我跟这家店的老闆很熟,帮你借套员工制服让你换下湿衣服吧。」这男孩长得清秀、说话也客气,不过藏不住眼中的蠢蠢欲动,果然不管在什么时代、不管读没读过书,年少总是轻狂的。

我伸手搭上他的肩,他的白色衬衫立刻被我沾湿了一片,我笑着对他说:「不如你帮我换吧?」

我死的时候刚满二十二岁,年华正好,每次出来玩多少会遇上这种轻浮爱搭訕的傢伙,自己送上门,我不吸吸阳气採阳补阴一下岂不是太浪费了?

确认过眼神、以为事能成,天知道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他穿着黑衣黑裤、留着寸头,长相亲和力十足、脸上时刻掛着灿烂笑容,但那双单眼皮凤眼透着一股奸诈,真是出师不利,怎么遇上这小子。

我搭着白衬衫男孩的左肩、他就搭上人家右肩,吱吱喳喳开始洗脑工程:「朋友,听我一句劝,这女的你惹不起,别看她长得眉清目秀,其实撕下面具就是隻青面獠牙的邪恶水鬼,就等着拖你这种小鲜肉入水吃乾抹净、还不吐骨头。」

一见他,心里一把火就烧得旺盛,我拍桌、骂:「你个魔神仔又来坏我好事!」

「看看看,我就说她青面獠牙吧,进到水底更可怕。」激怒我好像让他很高兴。

「我青面獠牙?你才獐头鼠目、黑得发焦,平常老在山里裸奔,把活人都吓跑我还没跟你算帐呢!」

「我住山里,在自己家裸奔有什么问题吗?你偷看我,我没跟你收钱已经很厚道了,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呸!看见脏东西没让你赔偿精神损失费是我大度,你真以为自己身材好,滚回山上撒泡尿照照吧!」

「彼此彼此,我是脏东西,你也差不多。」

我们俩争执不休时,白衬衫男孩地扭了扭肩膀、避开我们搭在他双肩上的手,他一副尷尬又失礼的表情,合掌致歉:「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们有约,那我就不打扰了。」

他正要走,我赶紧拉住他手腕,反驳:「我没约,我跟他不是一起的!」

他苦笑说:「小姐,还是算了吧,你男朋友在那里瞪着我,有什么事你们回家自己解决,就别把我扯进去你们的感情纠纷了。」

男孩拨开我的手、头也不回离开了酒吧,到嘴边的肥肉没了,全是那隻魔神仔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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