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诺:“是湘湘!”
唐忆辞:“是谁?不辞辛苦地为我们洗手作羹汤?”
冥诺:“是湘湘!”
唐忆辞:“又是谁?温柔又善良,百忙之中还把我们挂心上?”
冥诺:“啊!是湘湘!”
云潇忍不了了,一手提溜一个,把两个活宝从厨房门口拎走,解救了害羞到快爆炸的女朋友。
没想到刚把这俩弄走,云睿又凑到了厨房门口。
“二嫂,你做的多吗?我可以给小瑾带一点吗?”
虽然被叫“二嫂”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听见云睿说要带给黎瑾,肖湘还是赶紧回答:
“挺多的,等煲好了我单独给小瑾盛出一些来,我还做了几个小菜,你一并给小瑾带过去吧。”
云睿眉眼带笑,“谢谢二嫂!”
唐忆辞从沙发上探头问道:
“小瑾最近在忙什么案子?怎么感觉好久没见她了?”
云睿走过来往她旁边一坐。
“别提了!还真是大案!影响太过恶劣,因为还在调查中,所以暂时还没对社会公布。”
唐忆辞来了兴致,“赶紧说说!”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黎瑾在警校时期有一位老教授,退休之后领养了一只警犬,老爷子不忍心每天把爱犬困在楼房里,便隔三差五地开车带它出去兜兜风。
这一天,一人一犬跑到远郊去玩飞盘,在路过一个废弃的院子时,警犬突然兴奋起来,朝着院子深处不停狂吠。
老爷子瞬间就警觉起来,找了附近的居民打听了一下这个院子的来历。
居民还笑着给他解惑,说这院子原来是一家屠宰场租来的临时库房,以前这里存放了很多碎肉和骨头,大狼狗应该就是闻到了肉味,才会这么兴奋的。
老教授当时没说什么,道了谢就离开了。
但是人是资深警探,狗是功勋警犬,能让他们同时感觉不对劲的事,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老爷子也不逞强,当晚就给自己的得意门生黎瑾打了电话,反映了一下那个院子的情况。
黎瑾还是很重视教授的话的,第二天就带着两名重案组的队员和一位痕检专家驱车去一探究竟。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一去,揭开了一宗惊天大案。
黎瑾他们走进院子的时候,果然闻到了很重的血腥味。
几位警员都有些不好的预感,按照附近居民的说法,这个院子已经废弃好久了,即便存放过生猪骨肉,也不至于血腥味经久不散。
院子的深处是一间仓库,里面空旷破败,到处都摆放着存放货物的空架子。
黎瑾随手在离门口最近的架子上抹了一下,有灰尘,但并不厚,说明在库房废弃之后,这里还有人来过。
痕检组的专家也在四处观察着,突然,他在一处铁架子的边角处发现了一块衣服的碎片,上面还有血迹,出于职业敏感,他赶紧小心翼翼地把衣角收集起来,并采集了那块血迹。
这时,又有一位警员在靠后排的架子后面发现了异常,黎瑾听到他的喊声走过去一看,也不禁皱起了眉头。
干净!这一片区域明显比别处更加干净。
这不符合常理,废弃的厂房角落的架子后面,有什么被额外打扫的必要?
痕检专家赶紧从箱子里拿出鲁米诺试剂喷洒在那一片区域,捂着口鼻拉上满是灰尘的厚窗帘,果然,一片喷溅状的荧光血迹呈现了出来。
痕检把这一片的血迹样本也采集起来之后,几人神色凝重地回了市局。
结果出得很快,检验证明,那些血迹都是人血,而且来自两个不同的人。
这下立马引起了市局的重视,第二天,黎瑾亲自带队,重案组全员出警,还有法医、痕检、警犬大队的训犬员与两只威风凛凛的德牧,浩浩荡荡地直奔这个院子而来。
好在这个院子处在远郊,附近的居民不多,相互之间住的也比较远,这么大规模的行动才没有引起群众围观。
这两只德牧和教授家里的退休前辈一样,一到了院子门口就开始狂吠,不仅带着训犬员冲进了院子,还在地面上嗅来嗅去,并用爪子使劲刨着地面。
黎瑾用询问的眼光看向训犬员,对方敬了个礼。
“黎队长,一般这种情况,这里……应该有尸体。”
黎瑾当机立断,“挖!”
在发现第三具骸骨的时候,现场的警员都不淡定了。
黎瑾暂停了大家的工作,下令先把院子围起来,并且向高局申请了支援。
又有几辆警车从市局直奔这里而来。
在探照灯支好后的第三个小时,院子里已经躺了七具尸骨。
根据法医初步判断,这些尸骨埋在这里的时间是半年到三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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