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网咖吗?」
「嗯,虽然你跟媒体说是我逼你的,这样一来你会比较好脱身,但你现在回去的话……」
「警察应该已经来了?」
我意识到sk替我写的报导应该没那么快刊出来,也就是说,在警察跟大部分媒体的眼中,我的身分仍然是共犯。如果我现在回家,家门口铁定有警察或记者在等着我,我吞了几口口水,光想像那个画面就浑身发抖。
「所以,你最好还是先等到洗白的报导贴出来之后再回去,免得同样的话要解释那么多,讲越多次,也越容易出现破绽。」
「嗯。」
陆之尧这么关心我,我还满感动的,如果是别人的话,可能反而会暗自窃喜,多了一个人陪葬。我戴上帽子,与陆之尧保持几公尺的距离,前后走出防火巷。陆之尧的衣服也有帽子,但他却没有戴上,抬头挺胸地走路,就跟街上的所有人没什么两样。
很快我们就发现一间网咖,装潢看起来比较破旧,但里面的电脑设备却很新。我们包了夜,鑽进包厢,终于放松下来。包厢里有柔软的沙发床跟两台萤幕特大的电脑,是的,这是双人包厢。
比起两间单人包厢,双人包厢是更好的选择。陆之尧我们现在是命运共同体,最好时时刻刻都在一起。他这番话听得我脸红心跳,明明知道他只是想说这种电影般的帅气台词,完全没有那个意思,我的粉丝滤镜还是积极运转中。
「你刚才的态度好自然。」为了缓解激动的情绪,我找了个话题。
「难道要像你那样遮遮掩掩的吗?」陆之尧笑了笑:「这种时候,越是要表现得跟普通人一样,正常来讲,通缉犯的脸没有那么容易记住。」
「但你是网红欸。」
「就算是周杰伦也一样啦!你仔细想想看,如果今天周杰伦打扮得跟普通打工仔一样出现在火车站,你会觉得他是周杰伦吗?应该只会觉得他是『跟周杰伦长得很像的人』吧!但要是周杰伦全副武装,戴着帽子跟口罩,鬼鬼祟祟地躲在角落,谁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吧?」
我想了想,点点头。
「打扮成那样,就等于昭告天下说『我是明星、我是通缉犯,快来注意我』,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正因为是通缉犯,所以不可以躲躲藏藏。啊,不过这仅限人多的时候啦。」
「有点道理吔。」
「还有如果警察在旁边就另当别论。」
「说的也是。」
「对了,我们来吃饭吧。」
陆之尧从背包里拿出两碗泡麵,还有一罐海底鸡。
「逃亡套餐。」
他讲得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
「对通缉犯而言,这就是人间美味了吧。」
「不知道还得逃多少天,要是我妈知道一定会想杀了我。」
陆之尧捧着泡麵出去冲热水,我这才想起来,我完全没有告诉家人这件事。虽然我们家那两位都不太会用电脑,手机里的好友生活圈也跟跑酷毫无关係,但总有一天照片会登上电视新闻。
最惨的是,他们万一知道了,也没有办法跟我求证──我不能打开手机。
自己在外地读书的女儿,竟然跟通缉犯在一起,而且完全失联!对家长来说绝对是个恶梦。有什么办法可以联系家里又不被发现呢?难道只能写信了吗?这会不会太土法炼钢了啊,还是请人带话?像westtown的老闆人就很好,要是拜託他应该可以……前提是我们要回得去。
还是顺其自然吧。
我这么想着,这时陆之尧回来了,他把泡麵放在电脑前的小桌子上,拆开免洗筷,「囌嚕嚕」地吃了起来。
「要是有秋刀鱼就好了。」他忽然冒出一句。
「秋刀鱼?」
「用烤的才好吃。」
「你喜欢吃秋刀鱼吗?」
「普普通通啦。」
陆之尧的表情不知为何,显得有些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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