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过去的金家而言,秦烨只是脚后跟上捡饭吃的货色,金忠明何曾把他看在眼里过。时移世易,金家出了这一连串的糟心事,金忠明也就不肯怠慢秦烨,早几天就吩咐“仔细打点,不许他不去。”
没有三五日,秦小姐亲自下帖子来请,帖子写得亲切稠密,“明卿哥哥,我很是想你”——紫色洋墨水写在喷香的纸上,看得金世安眉开眼笑,又问“明卿是谁?”
露生闻言,扑哧一笑:“明卿是你的表字。”
“表字是啥?”
“亲近的人叫表字,是客气的意思——好生站着,别乱晃。”露生给他束着领带:“你名字是太爷给的,表字是老爷给的,取的是《尚书》的典。”又好奇抬眼一看:“你难道自小没上过学,不曾读过《尚书》?”
金总脸上一红,支开话题:“这妞儿还挺有学问。”
露生摇头笑道:“有学问的是太爷和老爷。今儿是你头一遭出去会客,好歹端庄些,可不要把跟我在一起那等小孩子脾气拿出来,叫人家小姐看不上你。”
他是早把伤心收拾好了,人都是先有感性,再有理性,白小爷感性地流了一夜泪,第二天理性地认为自己这伤心既不合时宜,也不合关系,纯属自寻烦恼。又在心里把金世安比作孙策,把自己比周瑜,孙周取二乔还不是一段美谈吗?那也不见得就损了江东俊杰的生死之情。报恩也不必非要朝朝暮暮守着,为何不能学周公瑾辅他孙家帝王霸业呢?
是自己太矫情。
白小爷可能不知道,八十年后在一些奇奇怪怪的处朋友文学里,周瑜孙策的关系比他想得不纯洁一万倍,这个比方打得很危险了。
他领着几个丫头,含笑送了金世安到门口,眼看他喜滋滋地迈出门去,心里一边是侠气干云,一边是离愁别绪,两边心情疯狂打架,在他心里回合制撕逼。白小爷一声不响,站在门口,别人不知他在做什么,只有他一个人默默地帮侠气的自己狂刷弹幕,初夏明晃晃的太阳照着,他也不觉得热,专心致志地教育自己:“这是好事的。”
谁知金世安出去一圈儿,忽然溜回来。
露生吃了一惊:“是忘带东西?”
金总在墙根露个脑袋:“……我看看你哭了没有。”
露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金世安在他脸上看了又看:“确定不生气?”
露生恍恍惚惚地答他:“我为什么要生气?”
周裕在外面悄声地催:“少爷!到点了!人秦小姐等着呢!”
金总这才放心,他笑着在露生脸上拧了一把:“听话啊,乖乖在家呆着,哥哥我出门泡妞儿了。”
那一身西装革履,真正是玉树临风,露生痴痴地看他高大的背影照着日光,两脚生风,走过短街对面,上车去了,忽然一股热血怄上心来,侠气周瑜全面地败退,哀愁黛玉扬旗胜利,一万个黛玉在他心里哭声震天,伴着莺啼脆呖——也不知道她们哭什么?
柳婶的声音门里门外惶惶然叫着:“我的白小爷!来人呀——你这是怎么了!”
白府里乱作一团,金世安一点儿也不知道。
车子不紧不慢地走着,他从车窗里东看西看,漫不经心地问开车的老陈:“陈叔啊,这个秦小姐大概什么情况,你给我说说。”
老陈是个闷葫芦,憋了半天,憋出一句:“镇江酿造大王,秦烨的千金。”
这位秦闺秀,芳名萱蕙,也算是南京城里一等一的美人。当初秦烨揣着一番小心思,在他女儿十八岁那年,大办了一场舞会,请来了金世安,意思再明显不过——金忠明当然也中意这门亲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两边只等着孩子们互相看对眼。谁知金少爷没说什么,秦小姐先芳心暗许了。一年两年拖下来,秦小姐今年已经二十四岁,长辈眼里,一个脚已经迈进了老姑娘的门槛,秦小姐却咬定了心思,除了金少爷,谁也不嫁。
好吧,女儿眼高,看中了金陵城里最翘楚的公子哥,秦烨无话可说,年年生日舞会都请金世安来,只盼着金忠明能做主提亲。金世安却纹风不动,舞会年年来,面子照样给,亲事绝口不提。
秦烨的女儿也不算白搭进去,六年下来,金忠明到底照顾了他不少生意。旁人都笑话秦烨卖女儿,秦烨心中也觉得恨,可什么事情说到“钱”之一字,又都不算什么了。
秦小姐已经成了南京城的笑柄,秦烨也就破罐破摔,不在乎多拖几年。拖着吧,看把秦萱蕙拖成了老姑娘,金世安不娶也得娶,否则整个南京城的唾沫也能淹死金大少。
老陈说话一向不干不脆,这么一番故事,金世安问一句,他答一句,把金总问得心累。金世安不耐烦听这些破事,只扒着前座问:“是不是真的漂亮?”
老陈没有答言,半日方道:“少爷,不说秦小姐,白小爷你可打算怎么办?”
金世安不说话。主要他确实没考虑过这个问题——能怎么办?他泡个妞还要白露生点头批准吗?凭什么啊?
再说露生也没见不高兴,这两天不是好好的吗。
而他的不说话落在老陈眼里,是少爷不高兴了。
老陈又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总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可他心里真觉得不顺气,少爷过去绝少问起这些莺莺燕燕,今天倒像是大感兴趣。
人心总是会变,老陈想,过去少爷把白小爷捧在心尖上,白小爷是做得过分,伤了少爷的心,十年情分,眼看就这么散了。
车子在中央饭店门口停下。金世安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心里早把这个秦小姐的芳容想象了一万遍——他没敢抱太大期望,毕竟时代变了,审美不同。金总裁的要求不高,只要这个秦小姐不太磕碜,他都不介意跟她浪一天。
露生虽然漂亮,可是不能睡啊!金总裁承认自己毕竟有点儿饥渴。
秦小姐早就到了,她从窗户就瞧见金世安下车,一时间顾不上矜持,一双妙目盯着他进门,娇艳地笑起来。
她向金大少招手:“明卿哥哥,我在这儿!”
好嗓子,真够嗲,金世安没瞧见人,光听声音已经蠢蠢欲动,“明卿哥哥”,好特么亲切,旧时代的闺秀就是软,金总喜欢。
秦小姐着一身轻薄的满地花洋纱裙子,头上扣着小帽,一头黑发烫得蜷曲。金世安打眼先看见她曼妙玲珑的好身材,蜂腰上托着广阔的胸怀。金总一张脸也不受控制地笑成了花,大步流星奔向秦小姐。
两人郎情妾意,一个向里走一个向外迎,四目相对的一刹那,秦小姐含羞含笑,而金总的脸瞬间冰冻了。
奇迹不会只有一次,喜剧总是一再发生——这位八十年前的秦小姐,长得像谁不好,和金总裁的前任女友,影后秦浓,一模一样。
穿越时空遇故人,金总几乎吓尿。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金世安上辈子被秦浓坑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现在仇人相见简直分外眼红,顺便还带着被坑多了的后怕。毕竟秦浓给他的心理阴影实在太大,金世安一见她就有种迷之恐惧。这会儿他也忘了自己一贯坚持的爽文世界观,秦小姐这种长得像前女友还前世背叛今世痴情的设定,按理说才是正儿八经的女主人设,金总完全自由心证,本着一腔仇恨,强行把秦小姐划分到敌对阵营。
日了狗,金世安想,自己到底欠秦浓几辈子的债?上一世还没还清啊?这一世又跟来了?
他看着秦小姐,挪不动步子,表情一片僵硬。
秦小姐当然不能领悟金少爷万分精彩的内心戏,还以为金少爷许久不见有些矜持——毕竟他一向含蓄。秦小姐活泼热烈,拉起她明卿哥哥的手:“我也是刚到,身体好些了吗?”
金总被她小手一捏,万分恐惧,秦萱蕙拉着他坐下,他也就硬邦邦地坐下,脸上像贴了一套信号灯,一会儿变红一会儿变绿。
萱蕙贴心地问他:“是不是坐车来颠着了?都怪我,非要选这这里,可我记得你爱吃这里的菜。”
好家伙,果然跟秦浓是一路的。以前秦浓拉他出去吃饭,也是这个腔调:“都怪我,可我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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