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羽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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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晚餐,如何?」

「不怎样,公私分明,我不喜欢聚餐。」

经歷惊险的一天后,盛倩其实隐隐有些感受到了白屹禾的变化,细思极恐。

对此,他非常的不知所措。这也是他马不停蹄开展工作的一项小小因素。

「白屹禾,我们当初说的是假订婚。」

盛倩气鼓鼓的,酒窝都凹陷了,白屹禾依旧笑意盈盈,实在是他觉得盛倩这副模样可爱的紧。「嗯,我知道。」

「那你这样又算什么?」

「假订婚,真喜欢。」

「但是,我不喜欢你。」?「真的吗?」白屹禾凑近了盛倩,「你难道就没有一刻迷失过?」

「我怎么可能迷失,我们都认识多少年了。」

「可是你常常会送我手工製品。」

「你少无赖了。」

「你难道心里真的没有我吗?盛倩,看着我的眼睛。」

盛倩被他这样咄咄逼人的态度烦得不行,「你跟我的理想型根本背道而驰,我们怎么可能会在一起!」

「所以,你完全不需要我吗?」

「不能当朋友就好吗!」

「倩倩,你要接受,有些东西,他可能就是会逝去,就像我喜欢上你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是一辈子的朋友了。」

「那你为什么不装傻呢?白屹禾。」盛倩瞪了他,「你不是最看不起我的爱情观了吗?」

「我什么时候看不起你了?」

盛倩说着说着,眼泪不自觉流了下来,「不说了,我先回去休息。」

「没有人聊天话说一半的。」

「我就是这么恶劣,你现在可以走开了吗?」

「你不说我怎么看不起你我就不走。」

「你没有认可过我任何一任男朋友,连按讚都没有。」盛倩一股脑儿地倾吐,才发现自己原来把这些点滴都记到了心里。「你还说我眼光很差!每次都找些会纠缠的人,我怎么知道他们会纠缠我。」

听他说话,白屹禾哭笑不得。

他以为,依照盛倩的个性,当是不会记得了这些小事,没想到他不只记下,害雋刻在了心底。细细一想,他喜欢盛倩这件事,早已在多年前有了蛛丝马跡。

「我不点讚那是我混蛋,你别纠结在自己眼光上,你眼光好得很,人有失足马有乱蹄,你次数多了自然比较容易遇见,这是概率学。」

「你嫌弃我。」

「没有,你听我说,经验多跟经验少的人就该凑在一起取长补短,所以我们多配啊。」

「你少来那些歪理,不要以为我情绪激动就把我当笨蛋!」

「但是,你在我眼里,永远就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姑娘啊。」那个在雪地里,任性要求他背的小青梅。

轻飘飘的,就像羽毛一样,落在了他的眼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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