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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浅声轻嚷:“本公子都还没发脾气呢,你倒先声夺人了?”

  让她出去她就出去,旁的事没见她这么听话呢?

  “你还想怎么发脾气?嗯?”叶凤歌倏地转回身来,忍无可忍地轻捏了他苍白的脸颊,摆出“姐姐”的嘴脸,“我不过就晚回来两日,你就故意不喝药,是打算死给我看吗?”

  她走时曾与他约好归期,结果临时有事耽搁了两日,昨日午后一回来就听说这家伙已自行断药两日,连饭也没吃几口。

  “撒手,”傅凛着恼轻瞪着她,口齿含混地辩解道,“我没有故意,只是忙忘了。”

  这两年傅凛身子大有好转,他自不愿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便想法子开始做些买卖。

  不过他到底精力不如常人,在外抛头露面的事都交给旁人打理,自己就在家中运筹帷幄,虽说每日只是看看商情,对对账册,倒也半点不闲。

  “再说了,替我侍药是你的事,你既不在,我凭什么要喝药?”

  他理直气壮的模样换得叶凤歌翻了个白眼,松开他的脸颊,好气又好笑地在他发顶随手揉了揉。

  “入冬后你就十九了,这么大个人,怎么还是不讲理?说得跟你乖乖喝药是为了我能长命百岁似的。”

  这座宅子位于桐山半山,是前任临州守军主帅傅雁回名下的别业,七年来就住了傅五公子这么一位正经主人。

  傅凛打小身子骨病娇娇,傅家将他安置在此独居静养已有七、八年,每月会有人来送钱送物,却总是来去匆匆,从不逗留。

  如今虽有管事大娘领着十几个小竹僮、小丫头照应洒扫起居,但叶凤歌作为客居于此的侍药,是这宅子里唯一被傅凛允许随意出入北院的人。

  当年叶凤歌初来时,傅凛还是个十一岁的小毛头,常年卧病在床使他的身量瞧着才与寻常七八岁的小小子差不多;而那时叶凤歌已快满十四,出落得亭亭玉立,在异常瘦小的傅凛面前自然就是个大人的模样。

  那时叶凤歌虽有着一定要留下来的私心,却也是真心怜爱这病怏怏的小孩儿,不忍见他被家人放在此地自生自灭,两两相加之下,便拿他当亲弟弟似地照拂,任他再闹脾气也只是耐心地哄着护着。

  人心都是肉长的,七年下来,两人就这么相依为伴,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了。

  “你也说我是大人了,就别再像小时那样随意在我头上‘动土’。”傅凛有些不自在地垂眸,轻轻拨开她按在自己头顶的手。

  这样并不过分的亲昵在两人之间算不上突兀,毕竟七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可不知为何,近来他心底对叶凤歌的这类动作总有些排斥。

  他确定那绝不是厌恶,却又说不清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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