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还是先去见见老婆吧。
原本呢,他都想着把拍到的那些东西发网上了。
警察因为屁大点事又是抓人又是打人的,可是呢,想到邓佳凤十天就出来了,也就没了心思。
反正就是个行政拘留,那个律师也说了,待够十天就没事了。顺着导航来到了光明区拘留所,这也是赵悦告诉他的。
说一般情况下,这边的行政拘留都是往这里送的,所以肯定在这。到了拘留所门口,冯建华仔细看了看,随即便进去找人询问。
赵悦昨天说,让他提前联系一下派出所会更好办。
反正他肯定不去联系,那些个派出所的,一个个吃人不吐骨头,他才不会去呢!
好在里面有工作人员,很快就找到了,而且人家也很热情。
「你把你老婆的名字说一说,我来帮你查,只要在我们这里,都是可以查到的。」工作人员小刘
看着冯建华道。
其实行政拘留后一般也不会来探视,最长不超过十五天,两周的时间而已,很快就出来了,没这个必要。
但是人家来了,那就得按照规定执行,不可能将人拦着。「那个,我老婆叫邓佳凤,对你看这。」
说着话,冯建华赶紧将结婚证打开,指着上面的照片和名字道:「就是她,小伙子你帮我查一查。」
小刘将名字输入系统查询,很快便疑惑道:「同志,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啊,你是不是弄错了?」
没有这个人?
冯建华很是奇怪道:「不对啊,派出所的人当时拿出来的就是行政拘留通知书啊,怎么可能不在这呢。」
「而且我前天也专门咨询过律师,人家律师告诉我,就算是他派出所,那也得及时地把人送到拘留所,不可能在派出所待太长时间,不在这里能在哪呢?」
小刘闻言再次输入查询,还是没有任何结果。
「真的查不到啊同志,你要不给你们那的派出所打个电话问问,看看人究竟是在哪,反正我们这里肯定是没有的。」
「而且要是昨天送过来的,我肯定知道。」「那咋可能没有呢....算了,我问问吧。」
冯建华掏出手机来准备问呢,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联系方式,连办案民警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只能看着小刘道:「小伙子,你们这里知不知道光明路派出所的联系方式啊......
费了好大的功夫,这才终于有了联系方式,冯建华走到旁边开始打电话。
小刘同样比较好奇,因为根据冯建华说的,确实是有了行政拘留的程序,这都两天了,早已经过了规定的时间。
但是拘留所确实没这么个人,那人在哪呢。冯建华这边已经和光明路派出所联系上了。
「对我是冯建华,我有什么事?你们前两天抓了我老婆,她叫邓佳凤,当时不是说要行政拘留十天吗,这我都来了拘留所了,人家和我说这边没这么个人,人在哪呢?」
如果问其他人,这边接电话的民警或许不太清楚,但是邓佳凤这个名字太熟悉了。
因为这件事,现在所里的大家伙说话总是用「没有法律效力」来自嘲。
而且,接电话的民警对于邓佳凤的情况特别清楚。
「哦,你是冯建华先生吧这个事我们也正准备通知你呢,邓佳凤现在已经因为涉嫌袭警罪而被立案调查,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暂羁押在京州市第一看守所.....
民警的话如同晴天霹雳,冯建华就算再法盲也能听懂「刑事」这两个字!
于是他便对着电话喊道:「等等,你先别挂,你说清楚了,是刑事拘留?不对啊,当初明明那个警察给我看的是行政拘留啊,这怎么就变成刑事了!」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拘留,但是这之间的差距大的离谱。一边的小刘闻言都惊着了,差点把嘴里的热茶给喷出来。
你这老哥也是牛逼,连被刑事拘留了都不知道,跑来拘留所要我们找人,那我们咋能给你找出来吗。
人家在看守所呢,那地方可比咱这里高级!
「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具体情况不方便告知,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会见。「民警的话说的很清楚。
本身这种事昨天就应该通知冯建华的,只是昨天忙完之后就不早了,就打算今天通知。
结果他自己打来电话了,那就正好说一声。律师律师,又是律师!
「那怎么的,没有律师我现在连人都见不到了?」冯建华再次吼道。
「按照规定来说是这样的,没有判决之前,亲属是无法进行探视的
,请你理解一下。」
冯建华还想吼两句,但是对面已经挂掉了电话。通知到位就行了,谁愿意听你继续吼。
眼看冯建华看向了自己,小刘赶紧道:「同志,既然是刑事拘留,那你就应该去看守所,而且你也听到了,你自己去了见不到人,得让律师去知道吗?」
「这都是咱们的法律规定,你找谁都白搭。」
冯建华憋着一肚子火走了出来,这现在没有律师还不能办事了?坑人呢吧这是!
于是,十分钟后,正在所里的赵悦拿起了手机。
「喂冯先生您好,啊?怪我?拘留所没有见到人吗?刑事拘留那这个可和我没关系啊冯先生,您当初和我说的是行政拘留。」
「目前来说规定就是这样,如果想要会见,只能你委托律师去,亲属自己去了是见不到人的。」
一边说着话,赵悦一边兴奋了起来,这案子不就来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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