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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幽游到校外的林荫路,买了杯奶茶,坐在长椅上,凝神看了会光秃秃的树枝,又无聊透顶地看一只鸟飞走。
一条流浪摇着尾巴跑过来,绕她身侧,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裤腿。
她弯腰逗了逗它,小家伙哼哼唧唧地叫了几声,明显跟她撒娇。
她笑着挠它下巴,它便张嘴伸脖子咬,含烟躲了,它又撒欢寻来,当作游戏。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她把剩余的吃食喂光,晚上天冷,不准备久留。
小家伙没走,寸步不离地跟她左右。她赶了两次没赶走,索性随了它去,一前一后,细碎响声不断,进楼前,含烟又看了它一眼,却在回头的一刻,乍然停住。
单元楼外的仿古路灯影影幢幢,她身影拉得斜长,与黑暗重迭。
“温屿?”瘦削高挑的身型,清隽雅致,除他再无旁人。
确实是他。
温屿本想这么陪她一段,她上了楼,他就回家。
她回头这一眼,和他来讲,如劫后余生,重新唤回了七魂六魄。他身子动了动,来到路灯下。
他神情恍恍,描摹她的面孔。
“怎么不说话?”
“…姐姐。”他说,我错了,不该和你赌气。
人永远是个矛盾体。
他渴望独占,又唯恐她知道他偏激的心思,日日夜夜轮回颠倒,他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想她在做什么,有没有和别的男生一起喝酒,有没有一点点想他,但空荡的聊天记录成了她不在乎他的证明。他怕了,怕她抛下他,不要他,和另一个朋友柔情蜜意。于是患得患失,卑微退却,他和自己说,不过一个称号而已,既然他们在一起,那么有没有都不重要了。
她一愣,仔细瞧他。短短一些时日,他好像瘦了,模样憔悴不少。
他眸光寸步不离地盯着她。
她走过去,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摸他脖子和脸颊。见状,他缓缓抬手,回握住她。
她轻轻垂眼,瞟见他手指的结痂。
“那是怎么弄的?”
“不小心碰的。”他蜷缩起手指,和她说,“不会留疤,过些日子就好了。”
含烟想起那天他情急之下习惯性用右手拉她,估计是挤压了伤口,连她手腕蹭上了血迹。
“不留疤就行。”她笑,“否则还真是可惜。”
一件纯白无暇的艺术品,灰尘都成了破坏美感的重要因素。无论初见还是现在,不可否认的一点,她喜欢这副皮囊,从头到脚,全全部部。
他也笑,不在乎她究竟关心他还是他的手,走近将她抱住,俯身吻了吻她的眼角,亲得柔和,人跟着唇一起下坠,跌落在暗夜中。
他们从没亲吻这么长过。他舍不得放手,伸出舌尖舔她嘴唇,和猫挠一样,她觉着痒,但很舒服,后面一次,她主动吻他,他像受了刺激,捧着她的脸,吻得很重,失了章法。
光影在他眼里荡漾,揉碎了凛冽的寒风,心跳点燃了周围的温度。
她说温屿,唔哝不清。
他在她唇上厮磨,只作未闻,拉着她缠绵多时才结束这场柔情。心依旧燥热,对她,他永远贪心不足,似乎怎样都无法满足。
少年的吻强势炙热,他在亲她的同时也在取悦她,含烟不得不承认她有一刻沉迷其中。原来接吻远比看见的更让人无法自拔,那是所有情爱里的男男女女无法逃避乃至沉沦的一件事。
灯影下,他情态未散,浓稠的目光编织成一张细密紧实的牢网:“含烟。”
她眼里倒映一个小小的他,眼睫乱颤昭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挣扎过后,说出一句直白又大胆的情话。
“我爱你。”
他一字一句,认真地说:“很爱很爱。”
ps:
男主这算感情上的斯德哥尔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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