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我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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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局里,我把他以前的事都说了一遍,证据我攒了几年。高利贷,聚众赌博,涉黑,诈骗,蓄意伤害——我知道那个路灯下面有监控,电话号码也是假的。”

雪越下越大,封住视线。他难得与她对视,第一次看清她眼里的神色。

骄傲,炽烈,熊熊火光。他蓦然想起六年前路过某高中校门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姜宛从来没有变过,天塌了也有她的硬骨头顶着。

可也是她,昨天对戏时演一个娇滴滴的刻板女配角,两人搭戏演兄妹,他难得被一句哥哥喊得走了神。

“我这么恶毒,吓着你了?”她满不在乎,甚至有种撕破经纪公司给她定的乖巧人设的快感。

“姜宛。”他今天第二次笑,向她多走了一步,指了指不远处:“车来了。”

车灯晃眼,雪很密。她其实是后知后觉地吓得腿软才靠着柱子,现在已经走不动路。但这么怂的事怎么能说?于是直到他一步跨到她身边,围巾上的雪花碰在了一起,她才转过脸:

“你先走。”

“我的车就在后面,你先走。”

“我不走,我歇会。”她转过脸。

“你不会是……吓到腿软,走不动路了吧。”他插兜,看好戏的表情。

“是啊,怎样,你背我啊。”

她见司机停了车,有恃无恐,开他的玩笑。凌然这么洁身自好爱惜羽毛的青年艺术家,一定觉得她有病,认识到自己见义勇为过了头,及时离开她止损。

她死都没想到,对面的人甚至没有犹豫,就背对着她半跪下身,裤子上沾了雪,转头看她,语气温柔得像在哄小孩。

“好啊,上来,我背你。”

02

姜宛当然没敢让凌然背着,而是努力挪了挪,扶着他肩膀,说了声多谢,一步跨上了车。凌然若无其事地起身,坐在她旁边的位置。

车内温暖,姜宛从冻僵中缓过神,才发现凌然的经纪人在副驾驶。

昨天试戏时候见过,是个戴金丝框眼镜的儒雅年轻人。做事利索行为低调,专业度很高的样子。

此刻经纪人回头,好像并不惊讶于她的存在,对她一笑,点了点头,然后看向凌然,叫了声六哥,将手里一直在震动的手机递给他。

凌然接过电话,眉毛一挑,接过开口:“喂,妈。”

竟然是凌然母亲打来的。他就这么在她面前接了电话,姜宛有些尴尬,想掏出耳机听音乐,却才想起手机刚被砸了。恰此时凌然的经纪人轻声问了她的住址吩咐给司机,车就安静驶向姜宛住处的方向。

于是姜宛在寂静中,把凌然和他妈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竟然是催婚。女人在电话那头长吁短叹,说他都二十七了都没往家里带过女朋友,哪怕带个男朋友回家,也好让她欢欢喜喜过个年。

过年和回家那两个词让姜宛听得恍神。凌然倒是好脾气,默不作声听那头抱怨完,还笑着解释,工作忙,没时间,懒得找,看缘分。

电话挂了,他叹息一声,向后靠在后座上。她斜睨他一眼,看见车窗边上倒映的那张侧脸,眉骨是山岭起伏,眼窝是丘壑深沉,比她的未来都轮廓清晰。只是眉心那颗痣点得天真无邪,多了些不沾染世俗尘念的仙气。

但他看起来又那么疲累和狼狈,甚至有点像她了。

“原来当红演员也要被催婚。”

她打趣他。虽然一天前只是普通同事关系,但今天开始,突然交换了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姜宛觉得凌然也变得没那么不可接近。

“没办法,喜欢的类型太单一,又不是总能碰上。”他笑了笑,没看她。

姜宛觉得凌然这话题起得刁钻,再顺着聊下去,可能会知道太多她不应该知道的事,就没接话。然而车就在此时停下,她到家了。

凌然下车,帮她扶着车门。姜宛把身上披着的外套脱下来还给他,凌然皱了皱眉,没有接过,低头问她:

“你的包?”

她此时才反应过来,装钥匙的手包在警局查看证物之后被她落在那里,此时已是半夜,她住的是老式居民楼的合租房,没手机,也不方便吵醒室友。更何况这里房源流动率高,她连隔壁如今住的是人是鬼都不知道。

凌然看她发怔,咳嗽了一声,偏过头问她:“要不……住我那?”

她不可思议地看向他,凌然立刻举起手补充:“我的意思是,我住酒店。家里没人,密码和手机一样,你知道。”

这对话听着又莫名其妙地暧昧,连副驾驶的经纪人都忍不住清了清嗓子。

“好,那多谢。”她接受得干脆,又回头坐进车里。凌然笑她:“现在不怀疑我了?”

“赌你是个好人。”她挽起头发,用发夹重新整理在脑后,回头对他一笑。自己没发现,笑容其实有点凄然,有点穷途末路的意思,玲珑的脸上却有珍珠色泽,油画质感。

凌然没再说话,气氛却比之前轻松了一些。后座空间虽大,男人长腿无处安放,却始终没碰到她。两人刻意保持距离,却听得见彼此呼吸。她惊叹于他的人品,截止目前,始终在刷新上限:就算是演的,也算是演技高超。

车停在一环内某处寂静宅院车库内,她在他目送下用密码打开门,回了凌然的家。

房间比她想象的还要简朴许多,除了地段寸土寸金之外,堪称家徒四壁。更让她惊异的是,浴室里放着的全套沐浴用品是她熟悉的某个品牌,橙花香气,她用过很久。此时姜宛才觉得困倦至极,匆忙进浴室洗了澡就窝在沙发上睡了。

或许是太困倦,她睡到第二日天光大亮,才匆忙起身。阳光从落地窗洒进来,照着书桌上一张照片。她洗漱后凑近了去看,看见那照片上是一队脸晒得黝黑的青年,都穿着迷彩服,肩背和腰上背着枪套,背景是大漠荒原。角落里用英文写着每个人的名字,有些名字上被打了框。

她在名字里找到了他,Joshua Ling。泛黄照片上,他站在那群笑出白牙的士兵中间,身姿笔挺,帽檐上的徽章她认得,是维和部队的徽章。

原来他二十七岁归国之前,是在国外当兵。照片上那个人和现在的凌然判若两人,那时他眼神锋利,笑容灿烂。她又想起他在车里时疲惫的眼神,都市绚烂霓虹都消融在一片沉黑里。

幸运儿与倒霉蛋都有有不能说的过去,神佛又眷顾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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