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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小学的时候你做语文课代表,帮老师批改作业的事么?”杨岚问。

夏娴茫然地摇摇头又点了一下头,“哪件事?”

“我是一个写字很快很潦草的人,因为大部分事儿我能1分钟完成绝对不会拖一分半,浪费时间在写字工整上面会严重降低我的效率。”杨岚接着道,“但因为害怕被你鄙视,我学了七年书法。”

“啊?”夏娴张口结舌。

“因为我陪着你改作业的时候,你说谁笨、谁聪明、谁不努力都是一目了然的,你挑出一本作文本说,这个同学真的好笨,他每个字都很努力去写,但是结构是乱的,笔划是僵硬的,越努力越错,越能证明他蠢,你说你可以从他笔划的轻重推测出他的用笔方法很伤笔,你甚至都不关心那位同学叫什么名字,每次都只叫他大憨字儿,你说,嘿,那个大憨字儿今天还试图模仿书法家呢,这说明他甚至不是笨,而是从根本审美上就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他该不会还很满意自己的作品吧?”

“我……那时候太小不懂事吧。”夏娴已经完全没有印象。

“你还告诉我你读了一本书叫《笔迹学》,你批改作业很大的乐趣就是分析这些人的心理。”杨岚笑笑,“这是我的童年阴影,真的,至今我也没有完全跟书法和解,因为我这种急性子坐在那里练字真的太痛苦了。”

“可是,我从来没有说你该怎么写字啊……”夏娴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我跟你说实话吧夏娴,我的审美就是没有那么高级,我也没兴趣掩盖这点去挽尊,你跟我讲一些东西,我从理论知识层面知道那是好的,那是高级的,但是我无法从中获取审美快感,从而无法喜欢,为什么我也不去积累、去提高呢?因为对于我而言,我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去做,精力要用到刀刃儿上。”杨岚忽然释怀一笑,“以前我一直不敢跟你说这些,因为你看上去活得比我丰富多彩多了,我就一做题机器。当然,你无形中也督促我拓展了很多知识边界……你不是一直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周凯吗?因为跟他在一起太放松了,我可以是个傻逼,也可以是一滩烂泥。跟你一起长大的时光里,我就像一个恐惧自己停下来的陀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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