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决定报案
居珩在假期的最后一天还是没有出门,拒绝了和朋友的聚会,他知道自己状态不对,为了避免被盘问,索性没有去。
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点像行尸走肉,灵魂和肉体已经分开了,连疲倦和饥饿都不太能感受到。
他曾经脱下衣服,赤裸着面对浴室的镜子,想找出自己身体的变化,但不幸的是,戴了几天的手铐和脚铐因为被棉花包裹,即使分量不轻,也不能在手腕和脚腕留下印迹。
右边小臂上被电击留下的红痕也在消退,现在仅仅是像被猫抓挠过。
他看着自己的脸,因为安眠药的后遗症,他这几天都提不起精神,但充足的睡眠时间没能产生黑眼圈或者眼袋。
刚回家的时候,居珩就发现自己后脑勺的头发因为长期被带子束缚着,塌了下去,但洗完澡吹干后,又是蓬松的,现在已经一点儿也看不出曾戴过眼罩。
嘴唇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喝的水不多,却也没有干裂,让他几乎以为几天前的口干舌燥只是他的错觉。
那个人似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的痕迹。
居珩为此竟然感到不解和失望,继而是愤怒,为什么?
为什么不像电视中演得绑架犯那样,对人质非打即骂?
为什么装作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还可以回到之前?
为什么轻而易举地带走他,又对他做了那些事?
为什么明明只是人质,却对他照顾得小心?
为什么选中他?
为什么是他?
为什么?
居珩突然想,他不会追究这个人的责任,但他要知道,她究竟是谁。
查了资料,咨询了律师,确定如果报案人没有受到伤害或情节轻微,且愿意与嫌疑人和解,绑架案也是可以撤案的。
居珩决定自己去公安局报案。
他开车来到市区的公安局,到了之后,稳定了下情绪才走进去。
“你好,我想报案。”
“好的,什么案件?”
“绑架案。”
“是家属被绑架吗?”
“不是,是我本人。”
“本人?你是说绑匪已经放了你?”
“是的。”
“他向你或者家属索要财物或者什么提出了什么不合理的要求吗?”
居珩思考了下,他下意识地想要隐瞒自己被玩弄的事情。
“没有,而且我家里人不知道我被绑架过。”
民警看上去有些许惊讶。
“你知道自己被绑架了多久吗?”
“十月一日当晚,一直到十月五日早晨。”
“为什么没有立即报案?”
“我醒来是在个巷道里,她给我喝了很多安眠药,我当时头很晕,只想着先回家。”
“稍等,等会儿会有同事带你去做笔录。”
接待民警打了个电话,应该是让现在有空的民警过来引导他,并大致说明了情况。
一个充满朝气的年轻警察走到他身边,问道“你就是报绑架案的当事人?”
“是的。”
“那跟我来吧,去办公室。”
这个民警带他走进了一间办公室,放了两张办公桌,对面的同事不在。警察坐到电脑前,输入了几行字,打开执法仪,让居珩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开始做笔录。
居珩可能是没想到不是在影视当中看到的审讯室里做记录,稍微打量了下四周。
“姓名?”
“居珩。”
“年龄?”
“31。”
“你还记得绑架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吗?”
“嗯,我当晚从父母家吃完饭往回走,经过如意街的时候,看到前方有一辆银灰的沃尔沃,我刚走到车旁边,驾驶座的人就用电击棒把我电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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