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致行垂首亲了她的后颈一下,然后在她耳边呢喃细语,“所以姐姐到底还喜不喜欢季栾?”
倒也不是不知趣,只是想让她亲口说一句不喜欢了,以坚定她的想法。
因为他知道,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只有能够亲自说出口了,才是真的不在意了。
“不喜欢了。”
“我,褚文淇,已经彻底不喜欢季栾了。”
褚文淇亲了亲他耳垂,问他,“怎么样,这下放心了吧?”
闻言,戴致行耳朵红的更厉害了。
褚文淇看在眼里,甜在心里。
虽然他们两个已经做爱n次,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喜欢看他耳朵红红的样子。
就问这种能把人扑在床上欲罢不能的纯情小狼狗设定,谁能不爱?
反正她爱死了。
“最喜欢你了。”
带着欢愉的低音炮在褚文淇耳边炸响,她的腰肢被戴致行紧紧圈住,然后被他抱着原地转了好几圈。
等停下时,她头晕的站不住,但还是忍不住扑进戴致行怀里,跟他一起畅快大笑。
她也喜欢戴致行。
她喜欢勇于表达爱意,横冲直撞进她心底的戴致行。
文媛媛曾经说过,她这种冷情又固执的性格,就适合有一个热烈坦荡的人来追。
也只有热烈坦荡的人才能闯进她的心里。
因为她的生活苦闷无趣,若是由她的性子去,她绝对等不到炽烈的爱情。
她等到的只能是适合结婚的年纪,和搭伙过日子的婚姻。
以前她对这话不以为意,如今她却觉得文媛媛说得对。
她喜欢戴致行的热烈坦荡,喜欢他迎难而上,喜欢他勇于表达。
哪怕明知不可行,他也愿意表达心意。
哪怕知道结果可能会不如意,他也愿意告知当事人。
这份勇气是她所欠缺的,但如今她也可以因此勇敢一回。
因为她觉得自己就是书桌上的那束白玫瑰。
是一束可以做色染的白玫瑰。
只需要有人耐心仔细的以四十五度角剪掉她的尾枝,把她泡进精心调配好的色染营养液中,她洁白的花瓣就可以吸染出任何想要的颜色。
就比如此刻,她是粉红色。
是欢喜满满的粉红色。
是冒着爱心泡泡的粉红色。
是为戴致行疯狂心动的粉红色。
她是白玫瑰,她是戴致行精心“娇惯”,耐心培育的白玫瑰。
所以她只为戴致行一人展现最美的姿态,以回馈他炽烈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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