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 QUE TU MAIMES ENCORE》如情话一般响起。
子时呆了。
她面前,灯火辉煌的大厅因为空旷而更显富丽堂皇、气势恢宏,所有的桌子都已经撤了,只保留了中央那一张。
桌子上,杯盘盏碟井井有条,白色餐巾叠成玫瑰花形状,银质餐具在上方水晶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一支现场乐队在桌子侧前方的大厅角落里。
餐桌一端坐着的那个人,中午吃过饭对她说带女儿出门买书包和文具,这会儿却一身正装坐在这里,气定神闲的朝她笑。
这场景……当年曾经也有过啊!那是她一生最初、最美的感情,她曾以为这一生都要靠回忆着那一段感情活着。
时光像是呼啦啦的风,轻快的吹过子时的耳畔……一晃就这么多年了呢,恍如一梦。
眼底潮了,心里“咚咚咚”的巨响,每一步走近他,美意记脚步声都回响在她的心上。
“这是做什么?”子时走近了,笑着轻声问他。
盛承光站起来为她拉开椅子,风度翩翩的牵着她的手引她坐下。
“很久没来这里了,一起吃顿饭。”他亲手为她铺餐巾,顺便低头在她耳边啄了一下。
子时脸微微一红,抬头看他一眼,眼睛里湿漉漉的亮。
盛承光笑着回到位置上坐下,看着她轻声的说:“都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害羞……你真是一点也没变。”
“你也没有变啊!”子时迎着他的目光,脸红红的说。
依然是当初的那个人,依然令她怦然心动、奋不顾身。
“是吗?”盛承光语气调侃,“我以为经过了这些年,你会更加爱我。”
子时认真的点点头,“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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