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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余余一边洗碗一边掉了跟陈风交易的时候都没出来的眼泪。
原来她是以为无论如何也是要“献身”,没料到却是给派来当护工保姆。
问她是不是觉得另一种职业比较适合,余余说不是,至少在这里不用喝酒,她怕死喝酒了,可是有时候,不喝酒根本过不去。
对这个回答,问话的人表示赞同。
全是事后听主动搭讪的姚丽华转述的,她说初见印象不好,但事实上,余余挺能干的。
当然,她不忘附带赞扬水寒哥英明。
我装作谦虚,其实暗自得意。
风平浪静了两日,连续剧的宣传工作也彻底结束了。
看着英俊小生和女主角走哪都像过街老鼠,陈风连连摇头。
我逼着吴强不要安排太多活动,同时在心中有些后悔,捧红陈风的计划,现在越看越像个笑话。
但陈风显然是喜欢,且适合演戏的,这我肯定。
那一晚在我那边共度良宵后,我抚摸着他的身体,有感而发:“我老爹说过,情人的皮肤摸起来就像纸质很好的书,看来是真的。”
不见陈风回应,转头见他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
难得。
这形容不对吗?很贴切。
比如说,他胸口的皮肤,健康的褐黄色,疤痕是不少,但是仍然滑顺,吸引着指腹,不舍得离开,却不会给人黏潮的不适感。
从纸张美好的触感开始,引人一探其中内容的究竟。
漂亮迷人的封面,高雅芳香的纸页,神秘诱人的内涵。
“你爹……你父亲,不是说了要去上坟吗?要不明天去吧?”
对,要不是陈风提醒,我都彻底把这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闭上眼,那谦和的微笑仿佛仍在。
“他是什么样的人?”平静得听不出好奇的口气。
“嗯,很喜欢书,也很喜欢演戏,当然没有我帅……说起来,你跟他有个地方很像,你们的演技,好得像是天生的。”
那种让人一接触便能起鸡皮疙瘩的演技。
对内心的深层揣摩,表情的自然摆布,动作的连续流畅,这些本事,仿佛与生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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