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途今年四十七岁,他从十岁开始就跟着亲爹学杀猪,至今已经有三十五年了。
都说庖丁解牛,唯手熟尔,猪杀得多了也一样。
郑屠杀猪的手艺无疑是极好的,锋利的刀刃避过了每一处坚硬的骨骼,却又巧妙地切断筋骨,将猪肉分成大大小小的块儿,又把排骨完整地剃了出来。
这年月的人,肚子里都没油水,买肉都爱买肥肉。因而是肥肉贵,瘦肉贱,排骨只能做搭头。
若是客人买一斤肥肉,他就送一斤排骨。若是遇到了关系好的熟人,不买肉排骨也可以送。
郑屠是做生意的,不是做慈善的。既然是送的东西,自然不可能有多好。
每一根排骨踢下来之后,他都会再用小刀把上面粘着的肉刮一遍。刮下来的这些碎肉,则会贱价卖给香熟的饭馆。
郑屠剔出来的排骨,除了贴骨肉之外,只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碎肉没有刮干净,买肉的就算是想占便宜,也占不了多少。
不过,他的手艺好不好,和王三没有多大关系。
就算郑屠杀猪的手段再利落,那一刀一刀切在猪身上的利刃,都是实实在在的。
如今王三的魂魄和整个猪身融合在一起,猪肉每挨一刀,王三就跟着痛一回。
这痛必无可避,只能生受。
偏偏这不是他自己的身体,而魂魄虽然也有五感,却毕竟不是肉身,他想晕都晕不过去。
郑屠先是分大块猪肉,又剔排骨,最后还要一刀一刀刮排骨上的肉。
都说罪大恶极之人,受的凌迟之刑,手艺最高的刽子手,可以刮足三千刀。
这种死刑自来只在京城执行,王三从来都只是听说过,有亲眼见过。
如今他倒是白占了个便宜,借着郑屠的巧手,亲身体验了一回。
作为一个地痞流氓,王三平日里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占便宜,今儿拔了东家的葱,明儿偷了西家的蒜,后天调戏一下落单的小媳妇儿。
那时候的王三一定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还能被迫占这样一个“大便宜”。
也不知过了多久,郑屠终于把一头猪收拾利索了,王三的痛苦也暂时告一段落。
听着郑屠催促儿子,到前头开店门、摆肉案,王三心里一哆嗦,对自己接下来要遭受的痛苦充满了恐惧。
但恐惧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切好的大块猪肉,被摆上了卖肉用的案子
此时天已经大亮了,集市上的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往常这个时候,都是王三和一众狐朋狗友上街作祟的时候,像今天这样在街头静静地躺着,还是头一次。
没过多久就有人来买肉了,王三的痛苦也开始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有一个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头子来买肉。
这个老头王三认得,正是他的邻居王大爷。
这王大爷最爱斤斤计较,他只买一斤肉,却是挑肥拣瘦,一会儿嫌瘦肉多要剃下来,一会儿又嫌秤不够足要添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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