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吃着无滋无味的黑胡椒烤鹿尾,受了瘀伤的黑水芒和非常美味的魔鬼小丸子,我对荷鲁斯讲述了一切惊人的故事。
荷鲁斯他仅仅是个少年,不过才十二岁,是父亲最喜爱的儿子。谁也没有他那么多美丽的书,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在这些书本里他都读得到。他可以知道每个民族和每个国家。不过他从未踏出过我们的岛屿一步,也从未离开过我,除非我想要离开他。
“我精心挑选了那个自负的小孩,教他各种手上的功夫。”我怀着一种滑稽的痛苦,回想起在提夏王宫宴会时,听到的闲谈,“毫无疑问,任何看上去严肃认真的国度中,贵族们都非常不虔诚。”
“是不是格雷斯?”他问。
我摇摇头。
“不,不是的,我选的人没那么显眼。”
“或者是罗斯?”
“不,当然不是,那个有些太蠢。”
“那么,谢里登?”
我叹了口气,还是摇摇头,过了一会儿才惊讶起来。
“哎,你怎么会知道这些名字?”
“你走的时候,我每天都在翻阅地精夜报,”荷鲁斯喝了一口岩炭咸茶,顺便用勺子用戳爆其中漂浮的小眼珠,“我预料到你会找个盾牌。”
“好吧,其实,我有点忘记他叫什么了……”我说,“总之都坏透了,那王国的一些贵族。”
“地精的性欲尤为旺盛,他们的人口十五年就翻了一倍。毕竟越是弱小的种族,越善于繁衍。”
荷鲁斯很学术派,而且是迄今为止魔王子女中最棒的术士。他是一个健壮的银发、金眸、白皮肤的纯血美人,比我大两岁,但这点区别可以忽略,我一贯是直接叫他名字的。魔镜都无法辨别他的血统,应该是被用法术刻意掩盖了。
他是乘一条非常奇特的独木船来的,顺着冥河一路漂泊,那些老法师遇到他也差不多是凭运气。当时他光着身体,手里拿着笛子,某种精巧的法器。他的船无论遇见多大的风浪都不会掀翻,但需要特殊原力驱动。我是除他以外唯一能用的魔族,这大概说明我天赋出众,我猜想。
“他的母亲也许是黄金森林统治者,中土最强大的精灵,诺多公主。”首席黑学士根据荷鲁斯的天赋和长相猜测过。他说的那位公主,以不可方物的美貌、强大的力量和无穷的智慧扬名,同时也有一些傲慢任性。她偷偷地恋上了一个地位低下的歌者一一外来人类,他用笛子吹出魔术般的美妙声音,使年轻的公主钟情于他。
“你想要什么?我的女儿。”
“一个会吹笛子的人,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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