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交易’,简平的表情像是松了很大一口气一样。钱货两清之后,简平的表情也变得‘清高’了几分。
不是看不起人的清高,而是一种‘惟有读书高’的超然感觉。
“好的老板,以后如果还有,我就送到你这里来。”
说完,简平小心翼翼的将柜台上的书本拿起来放在怀中,然后才露出来到店里之后的第一个笑容。
说完,简平再次冲老板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抱着书本就出了店。
简平又去了一趟书店,买了最普通的毛笔和一块最普通的墨,就这,就花了足足五百文。
刚卖东西得到的钱,转手间就全部给了书店老板。
真真是,贵啊。
不过,小小的两件事儿,倒是让简平再次见识到‘读书人’的身份,在这个时代到底有多好用了。
如果没有那笔字,书店老板肯定不会愿意让自己抄书。如果没有那书本放在杂货店的柜台上,那老板不可能这么好说话的收购简平的笋条。
笋条好吃,老板说不定会愿意收购,但是价钱还有谈话,就真的不见得能这么顺利了。
而简平,还真的不喜欢和别人磨磨蹭蹭叽叽歪歪。
所以这个‘读书人’的身份啊……
第10章
卖了东西,拿了书。简平身上的钱财基本没什么变动。至于杂货店老板为什么以一百文钱的价格收购一斤的笋条,也不光是因为简平‘读书人’的身份,还有一个原因,自然是因为老板眼不瞎。
笋条什么的都是其次的,用油超过并且放了不少的作料的事情,光是闻都能闻的出来。
更何况,其中最关键的还有那价格‘不菲’的辣椒。所以一百文一斤,老板真的不亏。
更何况,杂货店老板卖的时候,恐怕是论两卖,一两二十文以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镇上的人,真心不缺这点钱。这么一个来回,老板就能赚将近一倍的钱,还能在简平面前落个好,何乐而不为呢。
在确定了自己有赚钱的能力之后,简平更是不觉得花钱有什么问题了。毕竟会花钱的人才会赚钱,上辈子吃了二十五年的苦,尤其是在得到金手指之后,简平就发过誓,绝对不会再亏待自己。
先是去布店买了两匹棉布,本来还想直接买成衣的,但进去之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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