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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嗣别开视线,漫不经心将手中的茶盏落在案桌,他淡淡道:“兄长临去幽州之前,特意嘱托我这段时日照顾阮姑娘。”

阮明姝听得浑身都不自在,都快要起了鸡皮疙瘩。原本她没心没肺只想快活,可听了他的话又有几分煎熬。

这献王丑是丑了点,又是个没用的残疾,还十分好色。

但是阮明姝也没想到他离京之前竟找了人暗中照顾她,她满心满眼只想杀了他,仔细对比,显得她好像没有良心还很恶毒。

不过本就是他趁人之危在先,死了也是他活该。

古人都说门当户对,献王又配不上她!联合她的庶妹坏了她的清白,硬要娶她不就是自找苦吃吗?

阮明姝憋得好难受,她差点就要脱口而出——你那色鬼哥哥已经死了!万幸忍了下来,纵使心中万般不愿,阮明姝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和他寒暄,敷衍他几句,免得惹他疑心。

“不必,在京城里没人敢欺负我。”她说这话时忍不住抬起了下巴,眉目灵动骄傲,颇为得意。

沈嗣挑眉:“既是兄长的嘱托,我自是不能辜负了他。”

他轻轻笑了下,本就生得好看的男人笑起来更是动人,眉心的清冷融于春色,他淡淡地说:“魏广是我的心腹,随我多年,忠心耿耿,武功高强,便让他这些日子守着阮姑娘,也好以防万一。”

阮明姝的目光朝门外的黑衣男人看了过去,只一眼就够她头疼烦躁,谁要这个凶神恶煞的侍卫跟着她?看见都烦。

她揪着帕子,冷着脸也没什么攻击力,故作沉稳可声音听起来还是糯糯的,“不用。”

这个答案似乎在沈嗣的意料之中。

阮明姝蹙眉,身后骄纵的尾巴已经翘了起来,她抿了抿柔唇,拿出了大小姐的架势,哼哼唧唧地说:“我说不要就是不要,你得听我的,知道吗?”

在现代,在同事的眼中沈嗣是个很好说话并且脾气温吞的斯文读书人,但这不代表他是真的脾气好,摘掉眼镜,脱掉白大褂,关好办公室的门之后,他是一个冷血动物。

没有任何感情,不喜欢被任何人指手画脚。

他是个极度自我并且偏执的病态患者,但这并不妨碍他能用惊人可怕的自制力掩饰变态的一面。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在沈嗣面前,对他说出“你得听我的”这几个字。

少女面露娇色,任性骄蛮却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沈嗣静静看着她,“既然如此,就不强人所难了。”

阮明姝迎面对上他漆黑的目光,无所适从,后背发凉。

男人看似温吞柔和,偏偏眉眼浸润的锐气压得她难以喘息,身后似乎挫着沉沉的血腥杀性。

阮明姝想起来他在刑部做事,想必没少下牢狱做刑讯审问这等事,这双骨节修长的手肯定也没少染血,都说常年审问罪犯的刑官心狠手辣,心性变态,这话果真有几分道理。

她强装镇定,双腿其实越来越软,小手撑着桌面才没有跌回椅子里,“你若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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