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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砾却若无其事的岔开话题:“时间还早,再回家拉一趟,换个学校卖。”

谭玉书果然成功被他转移话题,有些好奇的问:“学校便是读书的地方吗?竟然有如此多的学子,还有半数为女子?”

“九年义务教育,凡满六周岁的孩子不管男女都要去上,免学杂费,不去违法。这里是大学不在义务教育之列,需要考试,不过蛮好考的,大部分也都会上。”

“竟是如此?”听到这番话,谭玉书心中的震惊无法形容,感慨道:“谭某有生以来,从未闻此盛世。”

“呵。”池砾用余光扫了一眼谭玉书:“那现在你还想回去吗?”

谭玉书用手背蹭蹭脸颊,轻笑道:“池兄说笑了,他乡千般好,故土怎可离?”。

池砾的目光落在那只手上,手很漂亮,五指如它的主人般清瘦修长,宛如一根根白玉琢成。

但在凸起的指节处,却缀满了丑陋的冻疮,严重的地方甚至翻出猩红的皮肉,皮肤越白,便显得伤口越狰狞。

谭玉书在边关待了五年,边境苦寒,虽然因为他的身份多受优待,但双手总难时时防护,便生了一手冻疮,年年冬天复发。虽然看着厉害,倒也不是特别痛,只是天气突然变热,新肉往外拱,痒的不行。不能抓挠,就只能拿脸颊蹭蹭。

池砾收回视线,专心的开起了他的车。

……

环境优美的咖啡馆,弥漫着低沉的大提琴音,“吧嗒”,手中的钢笔滑落,咕噜噜的滚远。

“怎么了,小轩?”

夏轩的视线缓缓清晰,他抬起头,周围的环境不再是那个阴暗狭小的出租屋,宽敞明亮,呼吸间都是绿植的清香。

他的对面,正坐着他这辈子最恨的周鲲,不过现在的他干干净净,温温柔柔,眼睛里充满了阳光的味道,完全不复记忆里那副可憎的样子。

伸出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养尊处优,白白嫩嫩的手,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他重生了!

意识到这点,夏轩被巨大的幸福感击晕了。

想当年他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可就是因为爱错了人,他的一切都毁了!

当年他家和周家是关系很好的合作伙伴,他喜欢男人的消息爆出来后,周家就提出愿意出一个儿子联姻,那个人就是还是周家长子的池砾。

可那时他爱的是周鲲这个虽然家境贫寒,但自强不息,温柔体贴,和身边那些二世祖完全不一样的同学,所以对于父母安排的周家大少十分反感。

当知道周鲲和池砾是互换的后,为了和周鲲在一起,他立刻帮周鲲找回“真少爷”的身份,而因为相信了“池家为了让自己孩子过的好,故意换孩子”这个说法,为了给池砾这个冒牌货一个教训,假意和他在一起,骗取了他自己建立的产业“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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