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这样畅快地杀人,是他时隔七年回到南楚的时候。隐忍太久,骤然尝到杀戮和人血的滋味,那种快慰实在比勾心斗角得来的胜局痛快百倍。所以他一口气砍下十几个皇子兄弟的脑袋,拎着它们走到了父皇面前。
父皇咽气的时候,他觉得可惜,他还未提刀砍下父皇的头颅,他怎么就死了。
那时身边有无数双充满恐惧的眼睛盯着他,满是畏惧地说着什么,可战兰泽听不清,满手鲜血的快意湮灭了理智,他随手扔了人头,转身出去,还欲再杀。
那时候,是唐烈云赶来拉住了他。他听清了那个名字,听清了唐烈云的话——
“如果周乔看见你现在这种模样,你们之间就完了。兰泽,醒醒。”
一想到周乔要来南楚了,还是穿着红色的嫁衣,为嫁他而来。战兰泽又看了眼身上的血,忽然就觉得厌恶至极。自那以后,他不再动手,不再碰刀。干干净净地等着她来,干干净净地与她过以后的日子。
所以如果此时唐烈云在,便会发现平静了许久的男人,又回到了当初双目猩红血洗朝堂皇宫的模样。
周乔没有选择他,她要离开了,她或许不会再回来了。
战兰泽心中,反反复复只有这三句话。
那他什么都没有了,什么也不需要了。至于外面的炮火与刀刃,那胁迫不了他。战兰泽拿出了身上的信号弹。
刀再快,兵马再多战力再强,也敌不过埋于地下的四百颗火雷吧?
此时,战乱中趁机离开的疾风,正屏息看着宛城方向。他的脚边就是引线,他的双眸片刻没有离开过宛城的天际。
战兰泽的命令他不敢不从,可他也实在担心四百颗火雷的威力。让北晋兵马灰飞烟灭自不必说,那巨大的威力足以殃及宛城,甚至震动它身后的山川,不仅会伤及无辜,连殿下自己都可能被埋在碎石废城之下。
可疾风不知的是战兰泽此时的心境。
无辜之人的性命,与他何干?自取灭亡,又有什么所谓。
他不在乎什么南楚北晋,更不在乎什么天下江山。他只在乎,若是死得这般惨烈,那她就一辈子都忘不掉他了吧?
男人唇边勾起淡淡笑意,修长匀称的手指放在了信号弹的尾部,只需轻轻一拨,就能发号施令。
偏在此时,一道熟悉却又不知真假的声音在城门外响起——
“战兰泽!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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