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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慢走。”

戚厌和两人告别,推开寝舍的门走了进去,有意等楚攸棠跟着飘进来后, 他才将门关上。

室内摆放雅致,富有水墨书香气。窗前还有一棵光秃秃的腊梅, 等到寒冬,想必会是另一番艳丽的景色。

宋明渠先一步回来, 正坐在桌边秉烛苦读, 听到开门声头也没抬, 清俊的容颜在烛光下显得更是超凡。

楚攸棠看呆了,马上撇弃戚厌飘向桌边的男子,绕了一圈赞叹道:“唇红齿白,面若银盘,比本公主还好看诶。”

见她就要伸手去碰宋明渠的脸,戚厌走过去挤开她,低头瞧了一眼桌上的书,拿起一本翻阅道:“这些不都早学过了,怎地还在看?”

“温故而知新,这点道理还需要我点明吗?”宋明渠不满地将书夺过来,还拍了拍上面被戚厌碰过的地方,仿若上面沾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在外人看来戚厌与那些富家子弟无异,只有这个同窗同寝的人知道,戚厌所用吃穿,大多都是那几个公子哥给提供的。

事实,戚厌和他才是同类人,都是贫寒学子。

所以宋明渠一直不太喜欢自己的这个同窗,觉得他对那几个富家公子阿谀奉承,贪慕虚荣,还经常流连烟花之地,身上没有一点读书人的样子。

可偏偏,戚厌和他齐名,每每有人提起他,准会也提起戚厌。

戚厌的名字像纠缠着他的鬼魅,怎么甩也甩不掉。

见宋明渠有些生气,房间里的一人一魂反应各不相同。

戚厌也知男主不喜自己,要不是想打断小阿飘的关注,他也不想来招惹。

余光瞥见某只小阿飘还崇拜地看着宋明渠,他吐出一口郁气道:“温故而知新固然没错,但纸上得来终觉浅,宋兄更应该多去外面看看,体验人生百态,方能理解书中那些道理。”

“哦?如此说来,戚兄在泛尘居应该明悟出不少道理来?”宋明渠想起今天被抢的玉佩,一抓住机会就忍不住想刺这人一句。

“泛尘居?那是什么地方?”单纯的小阿飘唯一一次走得最远的地方便是到这明山书院,上京城里那些楼啊阁的,她听也没听过。

瞥见她咬着手指好奇地样子,戚厌额头冒出一颗冷汗,言语模糊道:“泛尘居里的那些人才华横溢,除了我还有不少的文人雅士前去,志不在悟出道理,而是能与一些志同道合的人畅谈,亦是一件乐事。”

宋明渠冷哼一声,“恐怕我与戚兄志不同道不合,无缘享受那种极乐。”

“无碍,天下也不是只有一个泛尘居。天色不早了,宋兄早些休息。”

两人的床铺一个靠西一个靠东,距离正好能互不相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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