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里安吐出他的性器,伸出沾染了白色液体的舌头,笑道:“宝贝,你也太快了。”
明越尚在高潮的余韵中,眼神朦胧地靠着墙壁划了下来,扑倒在罗德里安的怀里,没有听进他说的话。不然以他的性格,听到了一定会生闷气。
晚上明越还要给自己带的博士生改论文,罗德里安只好放过了他。离开蓬莱后,明越和蓬莱的关系并没有切断,他在研究院保留了职位,和爱伦莎一起合作带学生。作为一个学者,他知道培养出一个优秀的生物学家需要多少资源,更何况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或许将持续整个生命周期。
罗德里安的身体还在缓慢变异中,随着细胞分裂次数增加,新的变异风险也将产生,从某种宽泛的角度说,他依然是一只特殊的丧尸。如果没有遇到明越,或许未来的有一天,他的五感会像霍普金斯一样渐渐退化,记不起过去的事情,越来越不像一个人。
但是,明越关掉和学生的共享屏幕,转身爬到床上,趴在罗德里安的胸口,心想,科学在进步,只要有他在罗德里安身边,他永远也不会变成霍普金斯。
罗德里安只是在假寐,感受到他的气息,立刻翻身将他搂在怀里,亲了一大口,问:“结束了吗?”
明越嗯了一声,靠在他胸口倾听心跳。
距离他们相遇已经过去29年了,罗德里安的心跳依旧和初遇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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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们的最后一篇番外写完啦,接下来的故事就比较零散了,关于他两的生活片段要是闪过我的脑海,就写出来,不过不会很长,以小段子的方式出现,单独作为番外就不太合适了,我弄了一个微博号十三十三456,会把链接和小片段放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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