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金斯写的春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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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宥是个好人,至少在林昭的记忆里是。

他大她四岁,也大自己的弟弟四岁。比起天天在初中部听裴辞冷嘲热讽,林昭更愿意跑到高中部找他一起吃饭。毕竟他们有婚约,所以就算那些不识趣的人在背后再怎么嚼舌根,林昭也不觉得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对。

她那时候太天真了,只会朝着爸爸妈妈铺好的路走,是根本不会遇到荆棘的小公主。玻璃罩里的玫瑰花只会被动吸收花匠所给的一切,因为她根本无从判断好坏。直到裴宥温柔地告诉她,昭昭还太小了,所以他们之间应该保持一点距离。

“我不想离你太远。”

“昭昭很快就会长大了。”

可等林昭升进了高中部,裴宥已经成了优秀毕业生里的一张一寸照片。

林昭受不了离别,却也改变不了离别。她那份对哥哥的眷恋和崇拜并没有随着裴宥上大学而削减,反而倍增思念。尤其是在裴辞的衬托下,每逢假期回家和她分享大学奇妙趣闻的裴宥显然和蔼可亲多了。

裴宥对她太好了,什么都让着她,什么都愿意给她。最重要的是他会在双方家长都息事宁人的时候替她责备裴辞。这份偏爱让林昭觉得满意极了,替她出头的裴宥就像霍普金斯写的春天一样温柔。

可春天向来短暂,花也有花期。

再见春天的时候,她已经不是玫瑰了。林昭乖巧地站在机位旁,等待着嘉宾入座。前辈在耳边叮嘱了又叮嘱才好心地放过她,高跟鞋踩在布场并不高级的地毯上,明明无声,是心跳咚咚。

像电视剧里演了无数次的情节,眼神对视被特效割成缓慢镜头,他依旧意气风发得不像即将迈入叁十岁,连声音都是沉稳的开朗浑厚。

“裴先生您好,我是今天负责彩排的主持人,林昭。”

后面怎么开展的林昭已经忘记了,总之过程不长,下来的时候前辈表情很满意,视线掠过她便匆匆上前去找那位尚未离开的男人要签名——明明自己并不热衷炒股。

喝水的时候林昭几乎是狼吞虎咽,她的脑子里一直有一个场景挥之不去,不知道多灌点水能不能稀释掉。

那是小时候她第一次见到裴辞的哥哥。比她高出一截的少年,并不像家里保姆嚼舌根所说的那般粗鄙不堪。他朝她伸手,很礼貌的姿态,“我是裴宥。”

小公主抬着下巴,“裴宥你好,我是林昭。”

他笑了,他说好,他知道了。

再和现实重迭,过了将近二十年,他还是一样让人觉得如沐春风。柔软得林昭几乎要产生错觉,好像他们之间从未分开,这些年的事情也从未发生。

领导说她辛苦了,表现得很出色,让她考虑考虑去记者部就职的事情。林昭挠挠头,“我能不能留在您麾下高就啊?”

中年男人哈哈大笑,显然这个马屁拍到点子上了,直说要给她加奖金。奖金有没有多林昭不知道,但她知道这样被指挥来指挥去哪里有坑往哪里填的工作地位并不有利于她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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